积分须知
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等公共服务。
由于广州市积分的办理和核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长,从提交申请到核定积分约需2个月(来穗人员网上申请积分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后,正式提出积分申请,收到《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回执》才视为成功受理,才能进入下一审核环节,35个工作日内核定个人积分)。请需参加积分的来穗人员尽早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前办理积分申请。
未取得核定积分分值的,将不能提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
积分调整
已有个人核定积分,须注意积分计算时间节点,及时在系统提出积分调整。
今年已是2021年,申请人需注意积分计算的时间节点,如积分指标关于创新创业、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近5年内;纳税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近3个纳税年度。
如果已有核定积分的申请人,其相关积分申报材料时间不在有效范围内,或者项目积分有所增加调整(如社保年限、新取得证书等),需尽快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更新个人情况并在系统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积分调整申请(积分调整流程和第一次积分申请流程一致)并获得广州市核定积分后再进行积分入学申报。
积分从受理到出核定分数(含积分调整)约需35个工作日,请各位来穗家长提前做好安排。
特别提醒
建议尚未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lsj.gz.gov.cn/)注册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个人积分。
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递交,收到《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回执》,视为成功受理。
对于已获得核定积分但仍需进行更新个人相关情况的来穗人员,亦需尽快登录系统进行积分调整、积分异议等,确保有充足时间做好申报2021年度积分制入学前期准备。
增城区积分制入学须知
申请积分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在我区居住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4)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已有核定积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敬请来穗家长关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服务→教育服务→积分入学”和“增城来穗服务”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积分入学”及《增城日报》等相关媒体,密切留意有关中小学招生信息的实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