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适用对象及条件
1.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2. 监护人双方,在历城区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济南合法务工(或依法经营)一年以上,可提交入学申请。
3. 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登记不在历城辖区,或居住证(含申请期)不满一年,或居住证不在有效期的,不具备申请入学条件。
核对资料
1
户籍资料:(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父母页、儿童页);(2)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工作情况:在济务工人员需提供单位缴纳“五险”单据或个人缴纳社保单据;经商人员需提供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纳税(或免税)凭证;从事道路运输的提供相关运营手续。
3
居住情况:以居住证为准。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登记属于历城辖区满一年以上(含申请期),且在有效期。
以上资料均提供A4幅面,按上述顺序装订。
核对时间:约6月29日—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核对地点:为方便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交材料,区教育体育局安排辖区内15所小学提供入学资料收集、核对服务,与随迁子女是否就读该学校无关。届时可由监护人(不带适龄儿童)按照约定的时间(网站预约时间)选择以下服务学校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