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分为户籍、外来务工、新建居住区三类情况招生入学,家长可以按情况查看符合自己孩子的入学政策。
历城区户籍房产适龄儿童入学
历城区2018年适龄儿童入学申请受理工作于6月21日开始。
一、受理条件
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不晚于2012年8月31日)监护人具有辖区学校学区内房产,户籍登记信息与房产信息一致,在学区内长期实际居住。
二、受理流程
(一)网上提交资料
1.提交方式:登陆历城区政府网站(www.licheng.gov.cn),
点击进入“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一年级入学信息采集入口”中的“历城户籍房产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填写;网上填写有困难的,可在信息核对环节到相关学校提交。
2.时间安排: 6月21日9:00—6月25日17:00;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须在6月26日17:00前到就近学校完成提交;届时未申请登记或预约登记者,将视为不在本学区申请就读,学位不予保留。
(二)信息核对
1.核对内容: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父母页、儿童页);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资料;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当地卫生部门开具的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以上资料均提供A4幅面,按上述顺序装订,由一名监护人(不带适龄儿童)到学区学校提交。
2.核对时间:6月24日—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三)综合审验
1.验证方式: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查询、入户家访等。入户家访时,监护人须持入学资料原件、留子女在家中等候。
2.验证时间:6月26日—6月28日,每日18:00—21:00。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
1.发放方式:由监护人持身份证到学校签字领取;
2.发放时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历城区2018年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受理工作于6月29日开始。
一、受理条件
截止2018年8月31日,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出生日期不晚于2012年8月31日)随迁子女监护人双方,在历城区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济南合法务工(或依法经营)一年以上,可提交入学申请。
二、受理流程
(一)网上提交资料
1.提交方式:登陆历城区政府网站(www.licheng.gov.cn),
点击进入“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一年级入学信息采集入口”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信息采集”填写;网上填写有困难的,可在信息确认环节到相关学校提交。
2.时间安排:6月29日9:00—7月4日17:00;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填写,(www.Xsc.cn)须在7月7日17:00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申请者,将无法提供入学服务。
(二)信息核对
1.核对内容
户籍资料: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父母页、儿童页);
(2)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当地卫生部门出具的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登记地址在其他区县的,不属于历城区招生范围。
工作情况:在济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工合同及单位缴纳“五险”单据或个人缴纳社保单据;经商人员需提供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纳税(或免税)凭证;从事道路运输的提供相关运营手续。
居住情况: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一手购房合同和发票。
本着简化流程的原则,以上未注明必须提交的材料,如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等无需监护人提供。以上资料均提供A4幅面,按上述顺序装订。
2.核对时间:7月5日—7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3.核对地点:为方便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交材料,区教育局安排辖区内15所小学提供入学资料收集、核对服务,与随迁子女是否就读该学校无关。届时可由一名监护人(不带适龄儿童)按照约定的时间(网站预约时间)选择以下服务学校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