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如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
答:《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居住证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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