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教委、中学: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规范招生入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0〕6号)文件精神,现将教育局研究制定的《2020年西青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西青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0﹞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西青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充分体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巩固已有成果、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教育公平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持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统筹义务教育的资源配置,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学区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和学校品质,“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促进我区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强万岭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党建办、普教科、街镇教委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初中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招生工作的实施。
(二)招生对象。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健康素质达到合格标准,准予升级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2020年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各街镇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原则上就近升入本街(镇)中学。杨柳青镇内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依据户口和住址(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必须是学生监护人的,并且二者一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方法分配到杨柳青二中、杨柳青三中和杨柳青四中三所学校。非杨柳青镇户籍的学生将随机派位分配到三所初中校。
为有序控制招生秩序,根据今年的生源情况和我区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富力中学招收王兰庄小学、蔡台小学及育英小学的学生,其他各初中校只招收本街(镇)小学毕业生。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可按个人意愿由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安排到本区相应学校。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四)招生时间
各初中校在2020年7月24日完成初中招生工作。7月31日上报新生花名册。
在外省市就读的西青户籍学生(包括蓝印),要求回户籍升学的,在7月20日至7月24日期间的工作日,携带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和学生学籍证明到普教科注册登记。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初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街(镇)教委、初中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操作,严肃招生纪律,保证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初中招生只面向本区,不得跨区招生。各初中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各学校充分运用《天津市小学生素质水平评价手册》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使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指导初中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不准以任何名义进行选拔考试。
(四)各学校严格落实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实验班,不招收择校生、借读生的刚性要求,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五)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凡我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普教科统筹安排入学。
(六)民办学校招生。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办学实际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报送教育局普教科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
霍元甲文武学校今年继续跨区域招收寄宿生,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180人(其中本区生源占50%以上)。该校录取将提前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网上报名,如果超出报名人数,经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七)严格收费管理和监督,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
以上要求,各校要严格遵守,互相监督。违者一经查出,将在全区范围通报批评。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办公室2020年4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