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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宝坻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附招考报名时间)

2020-05-28 20:28:52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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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稳定,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本着“依法招生、免试划片、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天津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教育科、党建科、办公室、区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等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街镇教委、局直学校,要成立以总校长、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小组,严格按照本安排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三、基本政策

  (一)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继续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教育局划定的区域招生。

  1.各学校要确保招收的学生户口或房屋产权证在本片内。学生户口须与父亲或母亲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户主可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簿的,房屋产权人可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已入住暂无房屋产权证的(2020年8月31日前交付使用),须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

  2.还迁小区已交付使用的(2020年5月1日前交付使用)还迁户子女,学生持置换协议和户口簿到还迁小区所属片学校入学。

  还迁小区在2020年5月1日至8月31日交付使用的还迁户子女,可持房建办开具的拆迁证明、置换协议、户口簿、住建委开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就近入学;也可持置换协议和户口簿到还迁小区所属片学校入学。

  3.还迁小区未交付使用的(2020年5月1日前未交付使用)拆迁户子女,持房建办开具的拆迁证明、置换协议、户口簿、住建委开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就近入学。

  4.外省市和本区城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到宝坻五中、霍各庄中学、高家庄中学、潮阳中学报名。在本区有房产人员子女按照第1条划片规定执行。

  5.本市外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区有房产人员子女按照第1条划片规定执行;在本区无房产但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人员子女,可到高家庄中学或潮阳中学入学;在本区无房产且无本区小学学籍的人员子女,根据市教委招生文件精神,到户籍地所属区入学。

  6.在城外各街镇务工的外省市人员子女,外区人员的子女(须具有本区小学学籍,如不具备不接收),由当地街镇教委安排就近入学。

  7.城外初中按街镇划片招生,不允许跨街镇招生。

  8.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根据学生及家长的意愿,按现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9.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时,根据学生及家长的意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地在宝坻的,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被追授“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人员子女入学时,根据学生及家长的意愿,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10.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我区就学,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精神执行。

  11.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我区工业园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现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12.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已入驻宝坻区的企业的员工子女,在符合入学条件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3.各学校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

  14.博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面向全区招收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确实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中心安排送教上门服务,具体工作由博爱学校负责。博爱学校招生电话:82623046。

  15.我区蓝印户口学生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16.宝坻北大附属实验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政策,面向全区招生。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学校招生时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事宜见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到所属初中校报名。

  (三)报名方式

  1.六年级学生在初中的直接升入七年级,由初中校负责;六年级学生在小学的,由小学按学生户口(或房屋产权)所属片统一到相应初中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天津市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手册》等相关材料。

  2.在我区务工的外省市户口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住建委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长务工证明、居住证持有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

  3.在我区务工的本市外区户口人员子女、本区城外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家长务工证明、住建委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烈士、符合条件现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被追授“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我区工业园区企业高层次人才等子女,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5.外省回津升学的学生,要在原小学学籍校学籍系统中做好毕业等相关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初中跨省升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稳定。初中招生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的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实施办法,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入学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2.周密安排,全面防控。为保证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各招生学校要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预案,做到科学研判,超前谋划,措施到位。提前做好报名家长防控教育,实行错峰报名和分区域报名,把好学校入口关和校内排队关,最大程度降低聚集风险,坚决杜绝疫情在校内外发生。

  3.依法招生,规范管理。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建立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从依法办学、维护社会稳定、保护适龄儿童少年切身权益角度出发,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免试就近入学,合理有序地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学校要全面落实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相关要求,开足开齐规定课程,深化课堂改革,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减负工作各项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每日休息时间。

  4.做好服务,搞好宣传。学校要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通知书中应加入《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同时,与学生家长签订控辍保学协议书,确保初中阶段巩固率达到99%以上。各单位要提前二周张贴“新生入学须知”,要通过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单位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手续及相关要求。要做好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对家长提出的有关政策问题要作出清楚的解释,严禁推诿、扯皮。烈士、符合条件现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被追授“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我区工业园区企业高层次人才、援藏人员、援疆人员、务工人员的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要建立专项档案,为他们入学提供更好的服务。

  5.明确责任,完善监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划片范围招生,严格审核报名材料,严禁设置重点班,严禁跨区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接转。教育局将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到年度目标管理督导评估考核中。

  6.充分调研,提前应对。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天津市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手册》,对六年级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素质考核与评定;为巩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创建成果,根据《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的规定,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确保招生工作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学生安全,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7.做好统计,确保全员升学。各街镇教委、局直初中校要做好招生统计工作,要以全国学籍系统为数据依据,确保六年级学生升入七年级过程中不出现流失。同时,严禁招收无籍生和非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登统,于7月29日前将招生人数上报教育科。对不符合规定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