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
实施公民办初中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长宁区公办初中招生方式是小学对口初中,按照电脑派位/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以下几类学生可以参与电脑派位/对口入学:
⑴ 本市户籍并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⑵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父母一方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人员子女和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cw9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子女
⑶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留学人员)子女
⑷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学生及华侨子女
以下几类学生是统筹安排入学,虽然有长宁的户籍或居住地,但不参加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和对口入学:
⑴ 本区户籍,区内跨地块就读
⑵ 本区户籍,没有长宁学籍
长宁比较特殊,本身就是公办摇号录取的。在你报名民办初中前,区内就已经完成电脑派位工作,并以《告知书》形式告知录取结果,所以未被民办录取也不会影响对口结果。具体以5月6日发的《告知书》为准,如果未被民办录取就作废公办摇号结果的话,会在告知书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