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小学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黄浦区对口是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公办初中,如学校仍有学额的情况下,再安排申请回黄浦区(户籍所在地)的学生。再根据相关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外区小学毕业,居住地在黄浦区,申请回黄浦区就读初中的学生。排序如下:
1、未报民办,有黄浦学籍
2、未被民办录取,有黄浦学籍
3、未报民办,外区学籍,有黄浦户籍
4、未被民办录取,外区学籍,有黄浦户籍
5、未报民办,外区学籍,有黄浦居住地
※ 居住地基本就是统筹安排了
6、未被民办录取,外区学籍,有黄浦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