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小学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徐汇区按学生户籍性质,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优先本区户籍与居住地一致(报名人数超额时,按户籍时间长短排序)。
以下类统筹安排:
1、返回户籍(居住地)入学
2、本市集体户籍
3、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
4、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