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了包括严格招生政策、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优化招生工作流程、落实控辍保学责任、严禁违规行为五项具体内容。
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分班考试或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具体详情:
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19/12/27/art_11990_8498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