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海市教委公布《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各区根据《实施意见》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和具体事项,将于3月13日和3月20日公布。
具体详情:
http://edu.sh.gov.cn/html/xxgk/202003/420022020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