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基本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
第1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第2步: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第3步: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从第4步开始,小学和初中是不一样的操作方法
小学阶段
第4步:学生及家长持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第5步: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第6步: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小学,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XX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初中阶段
第4步:学生家长需持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手续。
第5步:学生及家长持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第6步: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第7步: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初中,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XX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准备转入民办初中,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