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依法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且之前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
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不足龄或已经具有小学学籍的学生,初中一年级严禁招收未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或已经具有初中学籍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批准。
二、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6个班;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2个班。
三、招生服务区范围
小学部:东二路以东、南一路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广利河水系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初中部:1.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南一路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奥体路(西延长线)以北及天舒园小区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2.王岗、北辛、田庄、大许和邱家村居民适龄子女,初中阶段到育才学校报名。
四、招生办法
按照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开发区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零证明”工作成果,办好教育入学“一件事”,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报名,不再组织线下报名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模拟报名登记(7月8日-9日)。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7月9日24:00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
2.网上报名登记(7月10日-12日)。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电脑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http://120.220.4.176:9002/front/index)进行报名;或是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报名。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
间为7月12日24:00,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学校“招生志愿服务岗”设在尚德楼一楼112室,接受家长咨询,监护人确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正常网上报名的,可到“招生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3.信息审核。7月13日-19日,义务教育学校集中进行报名信息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7月20日—21日,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审核的,法定监护人根据反馈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通过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进行现场信息核实。7月22日—25日,对再次报名登记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报名平台”关闭时间为7月25日24:00。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家长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是真实、完整、有效信息,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报名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公示(7月26日)。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5.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7日,其中,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报名学生家长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6.阳光分班(8月24日)。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二)申请入学条件和审核信息
1.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
2.非常住居民子女。
非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和居住证办理登记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
③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民营经济从业信息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务工及劳动保障信息。
所有入学报名材料办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7日。全市网上“报名平台”通过大数据整合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对报名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三)转学报名时间及程序
根据省、市、区教育部门关于控制大班额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学位空余情况,今年秋季东营市育才学校将招收游泳特长生。若转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位空余数,学校将按照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录取。
转学报名材料参照一年级新生材料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转学报名时间为7月26日。
(四)其它规定
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以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开发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登记住址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3.对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对户口类别(常住和非常住)、房屋产权比例、房屋租赁备案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录取。对因超出招生计划,确需统筹安置的学生,由学校确定名单后,报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协调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学校报名。
5.接收东营市育才学校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免试就近就便入学,并参与阳光分班。
6.按照《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每生每课时收取3.5元课后服务费。
7.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有关规定,小学夏装100元/套,运动装(春秋)120元/套。初中夏装120元/套,运动装(春秋)140元/套。
8.招生服务电话:0546-8316505
网络查询:https://www.dyycxx.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