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利津县教育局《利津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利教发〔2024〕5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利津县城欧式商业街以东城区;津二路以东,利一路以北城区;津二路以西至津五路以东,利三路(夜市商业街)以北城区;利津街道城区北部村(原东津实验中学小学部招生片区)。
三、招生计划
2024年新招一年级计划设置8个教学班,招收360名学生。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4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使用“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平台”开展招生报名工作。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均须通过此网上平台报名。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网上报名:
途径一:电脑端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http://120.220.4.176:9002/front/index)进行报名。
途径二: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报名。
1、模拟测试:7月8日-9日。
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模拟,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模拟数据系统不保留,7月9日24时数据自动清除(此程序仅为熟悉操作流程,仍需在正式报名时间再次登录平台填写信息并确认提交)。
2、正式报名:7月10日-12日。
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网上正式报名,填报内容务必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如多次填报,信息不一致,平台系统只保留最后一次报名学校信息。
对使用网络不方便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可到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志愿服务岗设在学校值班室(博雅楼一楼),咨询电话:5628022,5621922(招生期间志愿服务岗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五、材料审核
利津县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集中办公、集中审核,同类型证照、证件按签发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遵照各学校招生简章规定招生类型及条件统一录取。报名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因招生计划数已满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置到城区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六、招生批次及条件
根据市、县教育部门文件要求和学校招生计划数,分批次为符合相应条件的适龄儿童分配学位。录取时按批次排序,若学校前一批次招生计划数已满,不再进行后续其他批次审核录取。
第一批次:户籍所在地和房产证地址所在地均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适龄儿童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至少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上),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
第二批次:户籍所在地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在招生范围内没有房产。
适龄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内没有住宅房产。
第三批次:户籍所在地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拥有房产且房产性质为住宅。(2024年5月1日(含)之后法定监护人拥有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及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第四批次:户籍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在招生范围内租房常住(城区内有登记住宅房产的,不得以租住方式报名)。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承租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以房产局租赁备案签发时间为依据)。
对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同等条件的优先入学。
如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第一次报名超出招生计划数,将不再审核后续报名学生,学校招生工作截止。
七、信息发布
为便于符合入学条件儿童家长及时获取学校招生信息,学校将在“利津实验一校”公众号随时发布相关信息,可及时查看。(操作方式:打开微信-通讯录-公众号-搜索栏输入“利津实验一校”-点击“利津实验一校”进入公众号-点击关注。)
温馨提示:
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严格按规定时间报名,错过规定时间将失去报名资格。
注意分批次录取方式,如第一批次录取人数已达招生计划数,不再审核第二、三、四批次;如第一、二批次录取人数已达招生计划数,不再审核第三、四批次,依此类推。请认真根据自己报名依据选择学校。
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自负。
为维护全县规范招生秩序,招生报名工作“全程网办”,不再组织线下报名和现场报名,学校不招收兼报两所及以上学校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