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区教发〔2024〕14号)文件精神,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东营区弘文小学2024年招生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营区弘文小学是2019年7月成立的一所区直学校,现有教学班24个,在校生1100人,教职员工102人。学校秉承“宽弘自强、人文和谐”的弘文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引领学生全面发展。紧紧围绕“让每一个学生成为最优秀的自己”的办学理念,以安全为基石,以教学为核心,以提高课堂效率为突破口,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精塑“融合”共生课堂,以“养成习惯,培养品格,发展能力,提升素养”为四维目标,培养活泼开朗、阳光自信的学生,探索推行德育活动课程化,推动素质教育高品质发展,努力实现以“让学生开心、教师幸福、社会认同”为目标的办学愿景。“九龙翻身”锣鼓、抖空竹、活力篮球、快乐劳动等课程已经成为学校艺体课程的特色品牌。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山东省绿色学校、山东省营养与健康学校、山东省学校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先进单位、东营市优秀党建品牌学校、东营市文明校园、东营市书香校园、东营市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东营区先进学校等百余项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空竹抖进校园”活动先后在《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人民日报》、《农民日报》、《经济日报》、《学习强国》、《山东教育报》、《齐鲁晚报》、山东教育网、法制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人民网等进行报道。
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每班45人,共270人。
三、招生范围
南二路以北、济宁路以南、西一路以西、燕山路以东及景屋村。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我学区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智障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060814。
(二)报名方式
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均需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报名。法定监护人只需在平台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平台会自动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查询对应的户籍、房产信息,完成报名数据的校验、汇总等功能。
对使用网络不方便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法定监护人可到学校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模拟报名。7月8日—9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模拟报名。报名方式有两种,一是电脑端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http://120.220.4.176:9002/front/index)进行模拟报名;二是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报名。模拟报名的数据系统不保留,7月9日24时数据自动清零。
2.网上正式报名。7月10日—12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与模拟报名一致,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12日24时。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请不要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报名时只可选取“东营区弘文小学”。
3.网上审核反馈。7月13日—19日,区教育局成立网上审核工作专班,集中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进度。
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法定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无需再到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审核的,法定监护人根据反馈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通过平台进行“网上补报名”(见下条)。
4.网上补报名。7月20日-21日,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审核的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进行网上补报名。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法定监护人可于7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东营区弘文小学进行现场信息核实。
常住居民子女现场信息核实需提供以下材料:
(1)辖区内各村居居民子女: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③村委盖章、负责人签字的村居证明。
(2)辖区内其他常住居民子女: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胜利油田职工需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住房情况证明信原件。
非常住居民子女现场信息核实需提供以下材料: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①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④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①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④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备注:①凡租住村居住房无法提供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的,除提供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外,须再提供村委盖章、负责人签字的村居证明。
②现场信息核实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装在结实的牛皮纸档案袋中,封面填上各项资料目录。
5.网上补报名审核。7月22日-25日,对补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6.转学学生(2-5年级)报名。7月25日,家长带着孩子携带转学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认定。具体时间安排: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转学学生除提供和一年级现场信息核实同样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7.通知入学。7月26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东营区弘文小学的登记入学资格。
8.阳光分班。8月1日,学校对一年级新生进行“阳光分班”。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属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及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分班情况,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材料审核要求
1.父母是适龄儿童的监护人,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
凡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居住证明标注的地址入学。
办理房屋租赁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监护人所提供的房产用途应为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非住宅性质的房产、未交房的房产原则上不作为入学依据。
所有入学报名材料办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7日。
2.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五、有关说明
1.信息审核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加大户籍、房产等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审核力度,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学校将加强与招生服务区内社区、居委会的沟通,掌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的真实居住信息。学生入学后,将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发现违规入学的,一律予以清退。
2.学校切实保障“报名平台”数据安全,遵守保密协议,任何处室、个人不得将“报名平台”数据透露给无关组织或个人。
3.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划定的学校招生服务区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学校按照适龄儿童监护人房屋租赁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统计出名单,由区教育局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4.学校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一年级新生及转学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于无接种禁忌、未完成相应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督促其尽快补种疫苗,并及时复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5.学校深入推进“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证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条件的义务教育。
6.学校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个性化送教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7.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学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报名咨询电话:
王老师:1595467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