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秦都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咸阳市实验中学2024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上学年度在小学六年级且有学区内户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
二、学区范围
咸阳市秦都区安虹路以西,彩虹二路以东,渭河以北,中华东路以南。
三、录取顺序
1.学区内户房一致人员适龄子女
2.符合政策规定的特殊群体子女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少年,由秦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资格条件及资审资料
资格条件及资审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提交一份)
(一)秦都区户籍适龄少年:适龄少年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均在学区内,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今年能居住的固定住所(确系无房户的以户籍住址为准)。
资格审查时至少提供以下资料:
1、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等相关证明,确系无房户的提供无房证明;
3、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信息、毕业证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来秦都区投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区且在咸阳市实验中学学区内工作、居住。户籍在原秦渭两区(含已划转至西咸新区)的居民子女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
资格审查时至少提供以下资料:
1.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住房证明材料和居住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用工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社保完税证明);
4.适龄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同意到我学区就读的流出证明;
5.初一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毕业证书。
(三)特殊群体子女:按政策要求提供审核资料。
五、招生流程
(一)资格审查
7月17、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在至善楼一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登记。
(二)领取报名条
7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资格审查合格的,家长领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根据相关政策,凡在咸阳市实验中学领取报名条的,将无法参与其他学校网上登记报名。
(三)网上登记报名
7月21日至7月24日,学生及家长凭网上登记报名条登录“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按照平台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登记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再作修改。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在学校指定地点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注册
8月30日,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注册。
六、相关问题
1.出具户籍、房产或其它所需虚假证明的,一经核实均不予录取。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信息审核,视同自动放弃学位。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9-33824121 33335855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