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穗成新徽学校是2004年9月经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当地政府大力支持,由新徽教育集团投资兴建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秉承“求真至善作育真人”的育人宗旨,以“国学育人、特长育人、劳动育人”为抓手,开设有电脑、舞蹈、美术、书法、球类等30多门第二课堂课程,致力于培养“身心健康、品德高尚、习惯优良、情趣高雅、能力全面、认知广博”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办学二十载,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校园”、“广东省篮球推广学校”、“广东省规范化学校”、“中山市初中办学质量评价二等奖”、“中山市绿色学校”、“中山市无烟学校”、“中山市明厨亮灶示范单位”、“中山市四星级学校”等荣誉称号,师生先后获国家、省、市、镇各类奖励奖项1800余项,教育教学质量节节攀升,已发展成为一所校风严、质量高、特色鲜明、社会赞誉的品牌民办学校!
0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持有东凤镇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02、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属地招生计划292人。
2.初中一年级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270人、属地招生计划30人。
03、入学程序
1.网上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
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
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
(2)登记网址:http://www.zsedu.net/“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
2.志愿填报
(1)中山市东凤穗成新徽学校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计划为属地招生计划;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和属地招生计划。
(2)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并且只有审核通过后,填报志愿才有效。
①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②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优先考虑报读中山市东凤穗成新徽学校的,可将第一志愿选择为:中山市东凤穗成新徽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若同时符合多个志愿填报条件,则按第一志愿录取,报读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须为第一志愿。
3.新生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
中山市东凤穗成新徽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没有面向全市招生计划,直接在第二批次志愿中进行填报。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街重新核定。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当地镇街教育部门,咨询电话:0760-22600395。
4.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被第二批次志愿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现场注册地点:中山市东凤穗成新徽学校;
(3)注册所需资料:(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a)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要求:两个公章的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上,父亲页、母亲页和小孩页各1份,);
b)出生证或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法定监护人在东凤镇的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d)预防接种证明(到医院防保科打印);
5.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再次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被民办学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镇街应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镇街教育部门,联系电话:0760-22600395。
04、收费标准(单位:元/人·学期)
学部 | 学杂费 | 服务性收费 |
小学一年级 | 5360 | 早餐费500;中餐费1500;接送费1600 |
初中一年级 | 5890 |
说明:
(1)以上为现行收费标准,按学期收取,如有新的收费标准以市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2)服务性收费、代收代管费(如校服等)根据每学期公布的物价,由家长自愿选择,按实收取。
05、注意事项
1.监护人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资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前往相应学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未尽事宜以实际通知为准。
3.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东凤穗成新徽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