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四海学校创办于2005年9月,学校坐落在山清水秀、风景如画的三角镇东南村,占地面积16855平方米,建筑面积5997平方米。教学设施设备先进。现有标准教室35间及与教学相配套的20多间功能室,每间教室都配有先进的教学一体机教学设备,是莘莘学子成长的摇篮。学校运动场地宽阔,布局科学合理,设有2个灯光篮球、足球综合场和200米塑胶运动场。
学校办学理念先进,管理优质高效,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工作勤勉,具有良好的现代服务意识;为打造一流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向全国各地聘请了各科优秀教师精英,全体教师德才兼备、极具爱心、爱岗敬业,是一支综合素质全面,教学经验丰富的团队,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在三角镇名列前茅。2023年在中山市民办中小学规范达标和品牌提升评估中被评定为四星级学校。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山市三角四海学校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共4个班,计200人。其中属地招生计划150人,面向全市招生计划50人。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秋季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网址:http://www.zsedu.net/)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时核验信息。
(二)志愿填报。
1、学校招生计划分为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两种类型。选报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中山市三角四海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2、凡报读学生均需填报志愿,三角镇学籍或户籍学生、父母的居住证在三角镇的学生,选择第二批次志愿“属地招生计划”;非三角镇学籍或户籍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社保不在三角镇的学生、选择第一批次志愿“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符合条件的可同时录取)。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三角镇教育部门重新核定。
(五)入学注册。
入学注册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三角镇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它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六)补录。
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再次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学籍管理员及时审核,并做好补录工作。
四、收费标准:小学学杂费5530元/生/学期;更多收费说明情况参见下表↓
学段↓ | 收费单位:元/学期;【XSC.CN制表】 | ||
小学 | 学费↓ | 住宿费↓ | 收费标准文件号↓ |
5530 | 其他费用自愿选择、据实收取。 | 中发改价批〔2023〕15号”文件、“中发改价批〔2021〕32号”文件、“中发改价费函〔2019〕1272号”文件 | |
学杂费1—2年级5530元/生/学期,3—4年级4610元/生/学期,5—6年级3530元/生/学期。 |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中山市三角镇东南村东会街59号
招生咨询电话:0760--85408011、18029900576(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