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和《2024年荆州区(高新区、文旅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依法依规启动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
招生辖区
高台村、郢城村、郢北村、高路村、岳山村、黄山村、彭湖村、海湖村、郢东社区。
说明
1.现纪南文旅区托管沙市区凤凰村、江河村、岳桥村、清河村等四村适龄学生,按照“认定法定房产”原则,已在原荆州区辖区购置法定房产的(含还迁未办证情形,还迁易主未登记备案或租房的除外),纳入荆州纪南文旅区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2.本文中,荆州区(高新区、文旅区)文字未涵盖区域按照原就学渠道不变。
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未取得小学学籍的各类适龄儿童。有身体特殊情形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申请延缓入学。初中招生对象为2024年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入学条件
片区类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和户籍都必须在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内(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招生网上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且房产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拥有房产的;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拥有房产,且户籍在一起的;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住公租房的(未法定登记的除外);
4.家庭为被征迁户,与征迁项目部签订协议之日起,三年期内申请在原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的(采取还建安置的,三年内未完成安置,在取得安置房后三个月之内仍然有效)。
片区类的须提供户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
以下两种情形不能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居住公租房的,须提供由荆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出具的登记证明和6个月以上水电气网开户缴费凭证;征迁安置申请回原居住地对应学校就读的,须提供征迁协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招生流程
1.政策宣传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宣传招生政策。
2.网上登记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微信小程序“荆州区网上入学”注册登记,申请学位,按照流程图提交相关资料。政策优待类和异地随迁类的先申请,收到验证码后再进行网上登记。
3.审核走访阶段(7月1日—7月20日)
学校和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网上审核。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安排学校调查走访,学校核实后集中报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定。
4.预招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实行计划招生,预招顺序依次为片区类、政策优待类、异地随迁类和调剂类。学校有富余学位时依次接受政策优待类、异地随迁类和调剂类学生,异地随迁类和调剂类学生超出学校可供调剂学位时,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组织摇号。未能通过摇号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5.公示通知阶段(8月10日—8月17日)
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反馈预招学生名单,学校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学校告知家长网上下载《入学通知书》。
6.报到注册阶段(8月28日—8月31日)
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
学校地址
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舒志路1号(保利公园1号旁)
咨询电话
小学部:0716—4310319
初中部:0716—4310308
(周一至周五,咨询时间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