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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4-05-26 13:32:25  来源: 南荣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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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嘉陵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南荣路小学实际,现将今年秋季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南荣路小学招生区域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区域

  招收都尉路(耀目路口至南虹路口)以东,耀目路二段以南,南虹路二段以北,长城南路一、二段以西的城区适龄儿童。

  耀目路:耀目小区、程建和小区、苟军小区、疾控中心小区、林水局小区、新巢时代、康源小区

  长城路:食药局小区、源泉小区、罗曼大厦、国土苑、广场林静、祥和苑、幸福小区、嘉南国际、乐鹏小区

  南荣路:香槟尚城、嘉州玫瑰、万基蓝域

  南虹路:名仕公馆、九洲名苑、中虹国际一期

  都尉路:龙兴花园、嘉福苑(火花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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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生流程

  (一)信息采集

  (1)时间:2024年6月1日-6月20日。

  (2)办法:

  一是登录系统。学生家长微信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川教通”,选择对应入学阶段,在下方选择“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进入报名系统。

  二是用户注册。进入系统后,输入真实有效且长期使用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注册账号;输入学生身份信息绑定账号,进入系统报名界面。

  三是信息填报。主要包括招生区域、招生类别、招生学校的选择,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提交报名申请。

  四是信息修改。在信息采集期间,学生家长可登录平台进行修改或补充,直到所填信息准确无误为止。

  特别说明:

  ▲为确保报名及信息采集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请各位家长在系统平台里,仔细阅读并理解今年的招生政策,弄清楚平台报名的流程及办法,自己对应的招生类别和划片学校。如随意填报招生类别,可能导致资料审核进度、学生录取结果等受到影响。“全省招生系统”已与户籍、房产、社保、学籍等系统对接,凡发现以虚假信息申报学位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在招生类别中,A类(两证齐全)、B类(有户籍)、C类(有住房),可以按照户籍或房产划片区域填报对应的公办学校(限报一所)。D类(优待对象)到区教体局现场审核后,在区教体局工作人员指导下填报报名信息。E、F类自己不选择学校,通过报名审核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二)审核

  (1)时间:2024年6月21日-7月15日。

  (2)办法:网上初审(6月21日-28日)。在学生信息采集完毕之后,由区教体局组织人员通过招生平台管理系统,对所有入网学生填报的信息与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对填报的信息与上传资料不符,或存在明显错误的,予以驳回。学生家长根据信息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现场复核(7月1日-15日)。成立由局机关、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学校共同组成的城区义务教育招生资格材料验审工作小组,负责验审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学校利用短信向学生家长推送信息,约定时间,分期、分批验审报名材料原件,核实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是否一致。异地入学资格审核(7月20日前)。符合异地就读条件的学生,需填报《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异地入学申请表》,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就读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到区教体局教育股申请学位。经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按招生政策安排学位。

  (三)招生录取

  (1)时间:区教体局于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并通过招生平台及短信两种方式发布录取结果。学生及家长也可以通过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办法:审核结束后,由区教体局通过平台系统,按设置的招生学校、招生人数、招生区域,将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分配到相应的学校。

  特别说明:

  ▲民办学校先于公办学校录取,计划7月1日—10日完成录取、确认。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平台系统在招生计划内随机抽取。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自动失去公办学校学位,公办学校不再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办理。

  (四)报到注册

  学生及家长按录取学校通知的报名时间和要求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到注册。登陆报名系统,点击“去报到”,扫描录取学校二维码进行报到注册,未进行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8月31日前完成)温馨提示:新生报名需要在网上提交以下有效证明材料的供网上初审,现场审核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A类:两证齐全家庭。

  (1)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的房产证。

  B类:城区有户籍家庭。

  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C类:城区购房户(有房产)。

  (1)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的房产证。还未办理房产证或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记录。

  D类:优待对象子女。

  按部队、政府相关政策办理。

  E类:政府拆迁安置户。

  (1)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2)政府拆迁安置协议。

  (3)房屋居住证明材料。提交居委会、街道办出具的未交安置房证明;已还房的按C类有房户办理;租房者提供租房协议及房主的房产证复印件。

  F类:进城务工经商人员

  (1)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在嘉陵城区的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务工或经商时间原则上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工作);

  (3)学生父、母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嘉陵城区居住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4)在嘉陵城区的租房合同以及房主的房产证复印件。

  转学

  一、转学条件

  1.已在嘉陵城区购房并入住的家庭学生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及家长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入住证明等资料。

  2.因父母工作调动,学生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及家长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调动证明等资料。

  3.属于区外转入的学生,需填报《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异地入学申请表》,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就读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到区教体局教育股204办公室申请学位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二、办理程序

  学生及家长向区教体局提出转学申请,并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区教体局进行审核、登记→学生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接收学校在学籍网上为转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区教体局在学籍网上审核同意后异动学籍。

  三、转学原则

  1.转入城区就读由区教体局负责审核登记,并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嘉陵城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3.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转学。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0日-27日;

  地点:嘉陵区教体局教育股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