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生计划
02、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报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03、学区范围
学区范围:东至武义江,南至和悦路,西至八一南街,北至海棠东路。
服务区范围:兰溪街以东、海棠西路以南、八一南街以西、和悦路以北。
04、报名方式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全面实行无纸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登记方法为:
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搜索“学在金华”——点击“入学通”——选择“我要报名”———选择“小学”或“初中”——选择“开发区”——选择匹配的公办学校点击“我要报名”或选择“民办学校报名”“民转公学校报名”。
如网上报名失败可拨打咨询电话:0579-89005396。
05、报名时间
06、录取程序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房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完成学区内学生的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可分批组织学区内“有房无户”“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户房一致(学区内、服务区)→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无房无户
1.户房一致(学区内、服务区)。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房一致(房、户截止时间均到2024年4月30日止)。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出生户籍登记就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父母(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按户籍所在地确定学区。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按房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4.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集体户、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的。
5.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我区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参加我区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的。
07、招生热线
电话:0579-89005396
08、学校地址
金华市义乌街2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