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示范区实验初级中学是局属公办寄宿制初中学校,根据《2024年胶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要求,结合上合示范区实验初级中学实际,制定本校招生简章。
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0532-85269555
0532-85269997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温馨提示:上合示范区实验初级中学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都是一线教师,每天都有教学任务,若不能及时接听电话,请您更换时间段再次拨打电话,敬请谅解。
招生范围
北起胶州湾高速,沿尚德大道西拐铁路桥,再向南沿胶黄铁路以东的区域;跃进河以南、胶黄铁路与胶州湾高速之间的区域。
招生批次
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胶州市2024年招生政策的六年级毕业生。
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将我市新生学位类型分为四个批次,按批次顺序入学:
第一批次
符合学校划片区域“两证”(户口簿和产权证)条件的胶州户籍适龄儿童,并且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
第二批次
①符合划片户籍条件的胶州户籍适龄儿童;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等;③符合规定的需异地安置的征迁村民子女。
第三批次
户籍不在学校划片区域内,但自有房产(实际入住)在学校划片区域内,且产权证为儿童父母的胶州户籍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
①符合条件的有自有房产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②符合条件的租赁房屋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依据学位类型的四个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原则上上一个批次录满,下一个批次不再录取,采取分流安置的办法。出现同一批次学位不足的情况,将采取按户籍和房产办理时间的先后、电脑派位等方式决定安置顺序。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和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入学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公办初中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胶州户籍的新生报名,需具备以下证件: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儿童随父母同住的住房产权证。对于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须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1.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并实际入住的,需具备以下证件:
①学生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
②学生父母的住房产权证;
③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胶州市居住证(具有胶州以外青岛其他区市户籍的不需提供)。
2.租赁居住的,需具备以下证件:
①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
②父母一方的务工证明,以下两类证件之一,第一类是胶州市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第二类是工商营业执照,两证其中之一截至2024年8月31日在有效期内且满半年;
③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胶州市居住证(具有胶州以外青岛其他区市户籍的不需提供);
④父母一方满半年(以备案登记时间为准)的市房产服务中心验印的房屋租赁证。
在胶州市以外小学毕业的学生到上合示范区实验初级中学报名就读,学生家长须于5月31日当天上午8:30-11:30,到上合示范区实验初级中学东门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逾期不予办理。
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
②学生及监护人身份证号;
③学生毕业小学学籍号。
实施办法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要求,2024年继续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适龄儿童监护人完成“爱山东”APP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6月18日—6月30日,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入学登记。
网上报名时间
6月18日—6月30日(开放时间为早7:00至晚8:00,其他时间关闭报名系统)。
初中入学报名通过登录“胶州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信息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未在网上报名的学生不予录取不予建籍。
现场报名时间
对于系统不能认证报名信息的,家长除登录平台报名外,需于7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到上合示范区实验初级中学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入学规定要求),进行现场报名。
网上录取时间
8月12日—8月15日
公示录取名单时间
8月16日
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
8月20日开始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户口簿、住房产权证认定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之后报名信息变更的不予认定。入学资格审查贯穿招生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行为一经确认,取消入学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以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招生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