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及"积分入学"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满6周岁不接受报名。
三、招生人数
新区中心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70人。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户籍生
(一)鼎湖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下称”户籍生”)
1.报名对象:2024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取得鼎湖区户口簿,且报读户口所在地服务范围内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2.报名时间及流程
(1)5月6日-11日,家长登录”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址:http://dhbm.sincci.net/),按照《鼎湖区2024年秋季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在网上填写《鼎湖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表》,进行网上报名。
(2)5月12日一13日,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户籍生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区中心小学,由学校、相关部门查验。
政策照顾生
(二)符合相关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下称”政策照顾生“)
1.报名对象:《暂行办法》及其他教育优待政策(区级或区级以上文件)所规定享受相关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
2.报名时间及流程:5月6日一11日,家长提交相应佐证材料(详见《暂行办法》或对应教育优待政策)到区教育局三楼教育股,经区教育局、相关部门查验审核后,确认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安排入学。
注意:政策照顾生不需要网上报名
积分生
(三)凭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下称”积分生”,含外国籍儿童)
1.报名对象:符合《暂行办法》申请入学条件的申请人的子女或(外)孙子女。
2.报名时间及流程:
(1)5月24日-30日,申请人登录"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址:http://dhbm.sincci.net/),按照《鼎湖区2023年秋季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选报5个志愿学校,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相应积分材料)
(2)5月31日至6月1日,第一志愿为新区中心小学且已完成网上报名的积分生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区中心小学,由学校、相关部门查验。
(3)报名及录取原则:2024年秋季鼎湖区积分入学共设置5个志愿学校。第一志愿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报读居住地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若不按照积分文件规定报读,则视为积分入学报名无效,无法被录取):第二至五志愿可以由申请人结合本人积分分数、积分入学学位情况和自身意愿报读,但必须将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内的全部公办学校填报完后,才能跨镇(街道)报读其他镇(街道)的公办学校。申请人必须审慎填报志愿,凡按填报志愿被我区公办学校录取的,不得转录,相关风险由家长自担。
港澳台籍
适龄儿童少年
(四)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分以下两种情形入学
1.已于2024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取得居住证的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居住证所在地服务范围内公办学校,与“鼎湖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权利,即视为“户籍生”入学。
2.未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和已办理居住证,但不入读居住证所在地服务范围内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与”凭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权利,即视为“积分生"入学。
报申请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请家长于5月6日前携带适龄儿童、少年及本人的身份证件、延缓入学申请书(需写明延缓入学的原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到鼎湖区教育局三楼教育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特别提示:没有身份证号码(未入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到鼎湖区教育局三楼教育股领取报名号。
五、现场提交资料
(一)提交时间及地点
1.户籍生:5月12日至13日提交资料到新区中心小学。
2.政策照顾生:5月6日至11日提交资料到区教育局三楼教育股。
3.第一志愿拟报新区中心小学积分生:5月31日至6月1日提交资料到新区中心小学。
(二)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户籍生:报名表、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等复印件,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审验。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若《居民户口簿》无法体现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证明复印件。
2.政策照顾生:相应佐证材料(详见《暂行办法》或对应教育优待政策)的复印件,并提供以上佐证资料的原件审验。
3.积分生:
积分入学申请表和《暂行办法》规定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资料的原件审验。资料清单详见《鼎湖区2024年秋季积分入学资料清单》或自行查阅《暂行办法》。
特别说明:提交的各项资料审验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所有资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提交的资料视为招生报名无效资料。
六、录取办法和批次
(一)录取批次及时间
第一批:5月22日,录取户籍生、政策照顾生和民办学校公办学位。
第二批:6月13日,录取积分生
家长可以在对应批次录取结束后一周内,自行登录”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址:http://dhbm.sincci.net/)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办法
按批次依次录取,额满即止。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提交资料审核(未按时报名和提交资料审核视为自动放弃,不保留学位),经学校和教育局审核确认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均采用电脑录取。
1.户籍生:当实际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按照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统一就近安排到同一片区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2.积分生:首先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完申请人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内的公办学校;未被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公办学校录取的,申请人跨镇(街道)报读的学校统一按照积分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录取。若出现多人并列入学积分线但学位不足的情况,采用抽签办法确定入学名单。未被录取但选择服从调配的,区教育局将视情况调配到其他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未被录取且选择不服从调配的,可自行到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申请第二批积分入学。
(三)第二批积分入学报名及录取
区教育局根据学位实际情况,于6月17日公布第二批积分入学学校及学位数。第一批积分入学未被肇庆新区中心小学录取且选择不服从调配的,申请人可于6月18日—22日自行选择一所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申请第二批积分入学,填写《鼎湖区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申请表(二次积分表)》,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拟报读学校,对于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区教育局根据可以安排入学人数和报名人数划定第二批入学积分线,按积分从高到低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申请第二批入学但积分达不到公办学校入学积分线,或虽达到录取积分线但因学位不足且抽签没抽中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服从调配的由区教育局调配到区内其他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如果公办学校没有学位剩余或选择不服从调配的,原则上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学校就读或自行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
特别说明:
本次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十项严禁”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有关2024年新区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由新区中心小学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内容为准。敬请家长关注”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鼎湖区人民政府门户双、“鼎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及”肇庆新区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按照有关指引,通过正常程序、正当渠道报名,请勿相信不法机构及个人以帮忙安排学位为名骗取财物,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服务电话:0758—2669961、18125265537(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