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0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02、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按照“同时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03、坚持阳光招生原则
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对象
•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从未入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2024年,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计划招生2个班,共90人。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将按招生实际人数提供12%免费公办学位。
注:
(1)公费生仅享受学段内免学费,不免其他费用。
(2)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其他费用包括:住宿费1500元/学期,伙食费5000元/学期,校服床上用品2750元一次性。
(3)如家长和学生选择其他课程、活动和服务的,由服务方据实收取费用。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2024年,四会市户籍或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办法(2022年修订)》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以自由选择报读民办学校。非四会市户籍且不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办法(2022年修订)》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不能报读民办学校。
具体办法如下:
01、网上报名
①四会市户籍生报名
3月18日—21日,四会市户籍且第一志愿报读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的适龄儿童,可在“粤省事”小程序“本地户籍学生报名系统”界面中选择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四会市公办学校学区户籍生及民办学校报名表》(附件2),拍照上传户口本首页、父母页、适龄儿童个人页,并对户籍资料进行网上认证。
②非四会市户籍生报名
4月8日—11日,非四会市户籍学生,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办法(2022年修订)》入学条件,有意向报读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积分入学报名”界面中选择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报名系统有四个志愿可选择,请结合实际情况报读,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积分由高至低录取。
02、现场提交资料
四会市户籍生现场提交资料时间为3月23日-26日,非四会市户籍生积分入学类学生现场提交资料时间为4月1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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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办法
1.免费公办学位录取
公办学位仅录取在“本地户籍学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的第一批志愿的学生,且12%免费公办学位采取分批次录取。
录取方式:第一批录取城中街道下布村户籍学生,第二批录取四会市户籍学生。如同批次报名人数多于学位数,则优先录取入户时间靠前的学生;如入户时间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2.民办学位录取
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工作,如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则由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直接录取,发出录取通知书。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由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在市教育局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民办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被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录取的学生,后来又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家长可自行选择入读学校。如已在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缴费注册,最后选择入读公办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的,按照省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扣除10%学费后退费。
六、工作安排
工作安排 | 具体时间 | 具体流程 |
资料审核 | 5月20日前 | 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将完成公费生的资料审核;最终结果将由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报市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同意后公布。 |
入学注册 | 6月1日前 | 公费生开始办理入学注册,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招生工作。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间表,优化招生工作流程,确保顺利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二)规范招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定进行招生。
(三)加大宣传,让招生工作家喻户晓。
(四)严格审核,确保报名资料准确无误。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对报名信息和佐证材料初审后,将户籍、房产、社保、居住等报名材料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联合当地村(居)委会或有关部门对疑似虚假资料进行查证复核,预防学生家长持虚假资料骗取积分、学位。对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学校完成适龄儿童入学材料核查后,由街道中心小学组织人员进行复核,所有入学资料须保存至少一年时间,以备随时核查。
(五)规范操作,完善录取注册工作。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严格遵守规范招生录取工作,对录取名单进行3天以上公示,向家长发出新生录取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入学通知书》等入学材料,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领取《入学通知书》或不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被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录取为公办学位或政府购买学位的适龄儿童,如放弃入读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或被其他公办学校录取,将不能享受免学费政策或政府购买学位补助。
(六)加强督导,建立招生监督机制。家长可通过投诉举报电话、投诉意见箱等反馈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招生工作完成后,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将在显眼位置公布招生情况,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及时填写入学登记表,将录取资料上交市教育局教育股备案,并以备案资料作为新生录入学籍的审核依据。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接受市教育局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规招生或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