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招远市教体局办公室《2023年招远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规定: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类别
2023年入小学一年级的新生是指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一) 招远市内户口类
1.招远市城区户口类2.招远市乡镇户口务工类3.招远市乡镇户口经商类
(二)招远市外户口类4.招远市外户口务工类5.招远市外户口经商类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1.招远市城区户口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城区街道办事处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为城区街道办事处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为六个月及以上)。
2.招远市乡镇户口务工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为城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招远市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招远市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招远市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为六个月及以上)。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为城区企业职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有失业证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招远市乡镇户口经商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经商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招远市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招远市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招远市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为六个月及以上)。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经商(有城区经商营业执照)。
4.招远市外户口务工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城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招远市实验小学的招生区域内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招远市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为六个月及以上)。
(3)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者为城区企业职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5.招远市外户口经商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招远市实验小学的招生区域内或有招远市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为六个月及以上)。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有城区经商营业执照)。
(二)城区学校入学招生批次顺序
2023年继续对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实行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招生政策。在城区学校仍然实施分批次招生的办法,如果学校学位已招满,后面批次的学生将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置到学位充足的学校。今年分3个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符合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
第二批次:不能完全符合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但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招远市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在招远市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有合法租赁住房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不足六个月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但能提供城区企业劳动合同的。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不能提供招远市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住房合法租赁证明但能提供其他实际租赁材料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不足六个月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但能提供城区企业六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能提供城区企业不足六个月劳动合同的。
第三批次:提供不全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资料的,将根据全市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指综合考虑学校容纳能力基础上的相对就近,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在指定学校范围内予以安置,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均能顺利入学。
(三)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1.固定区域划分
实验小学招生区域为:城西北区4,一中区,文化区,烟草公司区,丁家庄子区,北关西区,广场区,城里区。
2.多校联合招生划片区域
家庭住址为多校联合划片区域,家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联合划片指定的多校中任意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健康区和向阳区1作为西苑小学和实验小学的联合划片区域。
四、报名方式、方法
(一)报名方式
为打造高效、便民的招生服务环境,减少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地为家长提供便利,根据烟台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我市义务教育学校使用智慧招生平台进行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需用手机通过爱山东.烟台一手通APP或爱山东APP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教育部门将通过大数据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将予以接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将影响就近入学安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我们也将开通“绿色通道”,在8月14日-15日集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二)报名方法
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方法及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将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一封信将另文发布)。 、
五、落实招生优惠政策
(一)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结合学生与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现役军人需提供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和现役军人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于8月14日-15日到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二)高层次人才、来招投资人士及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2020] 8号)要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不受户籍、房产等条件限制,优先协调办理。对来招投资人士的子女,提供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材料,就近就便予以协调入读本地优质学校(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在子女入学方面给予便利化服务保障。以上三类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于8月14日-15日到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三)二孩随读政策。同一家庭中二孩意愿随一孩到同一学校就读的(仅限2023年小学、初中入学年级),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同一家庭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出生证明),于8月14日-15日到一孩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六、招生时间安排
(一) 网上报名登记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7日一8月13日。此阶段开放招远市智慧招生平台,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进行提交。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与招生批次顺序无关,建议家长错峰登录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利用伪造证件、虚假过户等违规手段报名入学的,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由涉事家长自负。
(二)入学信息审核
我市将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核验的,审核小组将通知家长携带相关入学资料原件参加现场复核。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8月14日-15日集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将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6日。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审核未通过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
七、招生咨询电话:
0535-8158813
八、资助救治途径:
招远市实验小学教导处0535-8158813
九、监督电话:
0535—8246336
附:招生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