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
居住地在京沪铁路以西,文化路以南,九州大道以北,日新铁路以东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文化路以北,中御桥路以西,北护城河路以南,日新铁路以东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到东方中学教育集团报名。
招生计划
16个班
招生程序
(一)报名程序。通过“爱山东”APP进行报名,“爱山东”只能使用手机或者Pad(平板)下载和使用。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用手机或者Pad(平板),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后实名认证,在“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入,找到“兖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平台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家长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自动完成数据的校验、汇总、反馈等功能。
(二)资格审核。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报名后,学校组织专门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对学生年龄、户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学校组织联合复核。网上审核通过后,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不需要家长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网上审核未通过需现场审核的,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到东方中学东校区进行现场审核。如果家长使用网络或手机不方便,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在7月24日—28日到东方中学东校区,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报名。
招生条件
按照教育部“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状况,综合考虑周边新建小区、交通状况及教育均衡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划片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户籍规定。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三是学生具有单独户籍。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新迁入户口截至2023年7月28日前有效。
2.房产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产服务中心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交房居住)。服务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
兖州区教体局 | 二〇二三年七月 |
咨询电话
3422112、3236160
救济途径
对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开通线下报名渠道,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