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构建“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平稳有序”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全力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西咸新区(直管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西安市车辆中学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一、划定学区
车辆厂福利区(花园东村、花园北村、花园南村)、五一村(高低堡、雁雀门、南北双凤户籍人口)。
二、招生计划:450人
三、招生咨询电话
029-89500617
029-895006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四、招生对象
车辆中学学区范围内具有沣东新城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五、政策宣传
7月15-16日举行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届时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特色与绩效。
六、信息发布
1 | “西安市车辆中学”校园官网 |
2 | “西安市车辆中学”微信公众号 |
3 | 校门口宣传喷绘展板 |
4 | 学区内小区宣传栏 |
七、实施办法
1.信息审核
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到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
审核时间:7月8日上午9:00-7月20日下午17:00
审核地点:西安市车辆中学
2.审验资料
(1)沣东新城户籍适龄子女
①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在沣东新城小学就读的辖区户籍应届毕业生,需准备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监护人身份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素质报告册》、获奖荣誉证书;未在沣东新城小学就读的辖区户籍少年需要回辖区初中就读,需准备户口簿、《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素质报告册》、获奖荣誉证书、《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我校报名进行资料审核取得《报名条》。
②城市拆迁户适龄子女入学
沣东新城辖区内因城区改造造拆迁村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未安置的现居住在车辆厂福利区,须持户口簿、房屋拆迁证明、租房合同、社区(村委会)居住证明、《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素质报告册》、获奖荣誉证书,所有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取得《报名条》。
③集体户籍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
在车辆厂福利区落户的沣东新城集体户人员适龄少年,家长需准备户口簿或户籍卡、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村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已购房的家长持房产证明、《素质报告册》等资料,所有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取得《报名条》。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①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含西咸新区)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西安市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西咸新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现居住地在车辆厂福利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即“四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素质报告册》、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所有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进行信息审核,取得《报名条》。若我校学位已满,则由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在各新城内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信息审核学校与入学学校无关,入学资格审核不分先后顺序,凡因“四证”不全及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发放《报名条》。
(3)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见附件4),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取得《报名条》。
(4)其他类
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在父母房产地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
孩子户籍和户主或房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视为非正常户籍。非正常户籍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
八、招生录取
1.学校先录取房户一致的适龄少年。信息审核通过后,凡未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少年,由学校直接录取,若学位有限,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对于回流生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无空余学位则由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至辖区公办学校。
2.若有空余学位,再依次录取沣东新城拆迁过渡子女、优抚对象及政策准入类子女、集体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学校学位不足的,学校登记造册上报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至辖区公办学校。
九、入学通知书的发放
8月3日前,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十、补充说明
1.未在规定时间内信息审核和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适龄少年视为放弃学位;录取后,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生入学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与招生政策不符的,取消相关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