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3〕5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现就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 |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
(二) | 坚持公民同招 | 市级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 |
(三) | 坚持控辍保学 | 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
(四) | 坚持计划管理 | 按照国家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规范编班,不得出现“超标准班额”(小学45人以上、初中50人以上)。 |
(五) |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 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
二、招生对象
小学: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阎良区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阎良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医院诊断证明、病例、相关单据等资料),经社区(村委)、街办审核同意后,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坚持相对就近,相对稳定的原则,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一览表见附件1)。航空基地辖区学校学区在阎良区教育局指导下由航空基地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划定,妥善解决交叉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
四、公布政策
(一)信息发布。6月21日,通过阎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官网、阎良教育微信公众号、航空基地教育之窗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关于做好阎良区(航空基地)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含学区划分)》。《阎良区(航空基地)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见附件2。
(二)政策宣传。6月25日起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入学精准宣传活动。各幼儿园与小学、各小学与初中做好衔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阎良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1.召开家长座谈会。全区各幼儿园、小学以班级为单位,召开毕业年级家长座谈会,精准解读阎良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和工作流程,解答家长关心的相关政策问题。
2.举办校园开放日。全区小学、初中学校针对辖区内学生及家长,宣传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安排,大力宣传学校质量提升的成效,解答家长关心的问题。
3.深入社区宣传。各学校走进学区、深入社区,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单、公布微信公众号、告知咨询电话等方式,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答群众疑惑。
五、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阎良区(航空基地)设立的审核点组织实施。
(一)填写登记表。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登录阎良区政府门户网站、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caib.xa.gov.cn/)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 (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 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3)。
(二)审核登记。7月8日9:00至7月20日17:00为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审核时间。阎良区审核点设在各学区学校和指定审核点,采取分类审核登记。航空基地审核点小学设在航空基地第一小学,初中设在航空基地第一初级中学。
阎良区分类审核登记办法:
1.阎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7月8日至7月10日,由其家长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其户籍对应学区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2.优抚对象子女入学。7月11日至7月12日,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审核点(城区:小学在迎宾小学,初中在六三〇中学;街办:在居住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3.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见附件4)。7月11日至7月12日,由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规定证明材料到指定审核点(城区:小学在迎宾小学,初中在六三〇中学;街办:在居住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4.辖区内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7月11日至7月12日,家庭已购房的家长持户籍卡、房产证明、身份证,未购房的持户籍卡、无房证明、身份证、租房合同等材料到指定审核点(城区:小学在迎宾小学,初中在六三〇中学;街办:在居住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5.辖区内拆迁户适龄子女入学。7月11日至7月12日,已入住安置地的,家长持全家户口簿、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房产证明等材料到其安置地对应学区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未入住安置地的,家长持全家户口簿、房屋拆迁协议、房产证明(租房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等材料到其户籍对应学区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6.非中国国籍学生入学。7月11日至7月12日,外籍学生家长持监护人和外籍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国人居留证》、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到指定审核点(城区:小学在迎宾小学,初中在六三〇中学;街办:在居住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7.随迁子女入学。7月13日至7月14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西安市户籍随迁子女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四证”具体内容见附件5);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阎良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审核点(城区:小学在聚宝小学、新华小学,初中在阎良一中;街办:在居住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填写《阎良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学位统筹安排意愿征询书》(见附件6)。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三)领取报名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四)规范信息采集。各学校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审核点7月21日前将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统一造册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公安阎良分局、资源规划分局、各相关街办和社区(村委)进行审核。航空基地辖区学校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审核工作具体由航空基地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负责。
六、招生入学
(一)招生办法。先安排阎良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结合分类登记办法,依据落户时间、户口类型、居住类型等情况,参考家长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区内“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学校可提供学位数,按照户籍迁入时间排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以下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1)购房。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阎良区(航空基地)购房但未落户籍的。
(2)挂户。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的。
(3)假户籍。伪造虚假户籍的。
凡提供虚假证件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到其真实户籍所在地进行审核登记。
2.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未被区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安排到对应学区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4.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5.鼓励学校在学位允许的条件下,接收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的问题。
(二)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日前各义务教育学校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三)学位认定。8月3日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学校办理认定学位手续,逾期未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保留学位。
(四)后续新生入学。错过信息审核登记时间且符合我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招生入学接待中心进行信息审核登记,区教育局依据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资源规划分局、各街办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阎良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的阎良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热点难点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政策制定、学区划分、入学信息审核、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工作;区委组织部负责A、B、C类高层次人才初审上报,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人才子女就学、人才安居等政策进行宣传;区人社局负责地区优秀人才、实用储备人才认定工作;区住建局、资源规划分局配合做好房产信息的审核;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审核;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审核;公安分局负责户籍和居住证信息的审核;各街办负责指导社区(村委会)做好居住信息的审核,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航空基地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航空基地辖区范围内的招生入学工作。
(三)严格工作要求。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要求,发挥招生入学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学校工作实施细则,签订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承诺书,精准、有序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我区设立两个招生入学接待协调中心,分别在荆山小学(咨询电话:86862196)、第二实验小学(咨询电话:61335687);航空基地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在航空科技大厦5楼E11室设立航空基地招生入学接待协调中心(咨询电话:89082238),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回应群众诉求。各学校设立招生入学咨询电话(见附件7),专人负责政策解释工作,及时汇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四)建立预警制度。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各街办摸清辖区6-15岁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切实履行控辍保学责任,建立户籍人口数据信息与区教育局共享机制。区教育局加强对学龄人口、随迁子女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发现新增适龄人口导致区域或学校学位供给紧张时,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五)严肃招生纪律。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六)严格执纪问责。严格执行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设立招生入学监督举报电话:86866060(阎良区)、89082238(航空基地),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面全程监督。继续实行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配合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
(七)严格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八)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各幼儿园、小学以班级为单位召开毕业年级学生家长会精准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要大力宣传我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成效和群众身边的新优质学校,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创造条件,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