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情况
双台子区实验小学始建于1962年,2019年6月与湖滨小学组建成教育集团,现有53个教学班,湖滨校区作为集团的低年部,学校配有标准的科学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室、美术室等专用教室30余间,体、音、美、综合实践等器材设施完备,办学条件优越,校园环境优美。
二、办学特色及取得成效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以“悦纳”为核心理念,致力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落实五育并举,构建“五色三阶”课程集群,并以“八大工程”为载体促进课程集群的有效实施,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校园”“辽宁省文明校园”“全国红旗大队”“辽宁省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先进集体”“辽宁省体育工作优秀学校”“辽宁省少先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新风社区(兴农街以南)、三千米社区、旌旗社区 、永安社区(兴农街以南及宜憬苑小区)、滨河社区(花园小区1-4号楼除外)、河岸社区、辽河左岸社区(辽河左岸小区)。
(注:滨河社区湖畔小区11-32号楼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调整到辽化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家长可在两所学校自行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录取:学区片内购置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网签合同、公证书等)截止到2023年7月1日满一年以上(含一年),房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为直系亲属。如房主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可通过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证明其关系。同等条件下户口簿在学区片内可优先考虑。
第二批次录取:学区片内购置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网签合同、公证书等)截止到2023年7月1日不满一年,房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为直系亲属。如房主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可通过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证明其关系。同等条件下户口簿在学区片内可优先考虑。
第三批次录取: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优先考虑可提供常住地居住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片内就读,其次考虑户口所在地等其他条件。
每个批次录取均在上一个批次录完后有空余学位再录取。
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盘公联发〔2022〕7号)执行。
军人子女入学按照《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盘锦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盘教发〔2019〕4号)执行。
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辽应急发〔2019〕7号)执行。
按照《关于印发“兴辽人才”政策措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2】3号),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按照规定办理入学。
五、报名须知
2023年学校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未经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视作无效招生。
(一)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7月5日
(二)网上报名方式:
1 | 搜索“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pjsrxbm.cn) |
2 | “辽事通”APP->城市频道->盘锦市->教育服务->入学报名。 |
3 | “盘锦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政策发布->2023招生入学报名。 |
(三)线下初审要求:
线下初审时间:7月8日(上午:8:30—11:30进行第一批次审核;下午:13:30—16:30进行第二、三批次审核)
线下初审地点: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湖滨校区门口报名处。
审核时家长需携带以下有效证件:
1.学区片内购置的不动产证明及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发票、网签合同、公证书等)。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孩子户籍、身份信息及房屋坐落位置页复印)。
以上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复印件背面写上父母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档案袋上写上孩子姓名、性别、家长姓名、联系电话。
所有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补报名、补录时间:8月17日-18日,未在“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或未被录取的学生,通过“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补充报名。8月21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被录取的中小学新生。
六、录取结果及分班
录取结果平台查看,8月31日下午2:30到湖滨校区进行阳光分班。每名学生由一名家长陪同。
咨询电话:0427—3817700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