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情况
高家小学始建于1918年,在传承百年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以“爱与责任”为办学理念,以培养学生达到“懂礼仪、讲诚信、勇担责、善思考、敢实践、有特长”为终极目的。努力在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家校互动等各个层面不断发展、不断提升、不断创新,努力形成自己的办学模式,按照“特色+特长”的思路打造学校形象,开放办学,走出了一条成功的办学之路。
学校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12747平方米。绿化面积3941平方米。拥有符合标准的教学楼、综合楼、食堂、体育馆各一幢。有按标准配备的音乐教室、科学实验室、图书室、美术室、医务室、书法室、少先大队室、微机室、舞蹈教室、心理咨询室、综合实践活动室等专用教室。学校现有学生673人,共17个教学班。
学校现有在职教师63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50人,高级教师12人,一级教师41人。市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23人。
二、办学特色及取得成效
学校在“爱与责任”办学理念的引导下,凝聚全体教师的智慧和力量,聚焦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学校特色办学成果,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学校先后获得“盘锦市德育示范校”、 “辽宁省环境友好型学校”、“辽宁省家长学校示范校”、“辽宁省业余体育训练先进单位”、“辽宁省体育运动传统校”、“国家级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优秀活动示范学校”等众多荣誉称号。
为了扎实做好“双减”工作,积极践行“五育并举”育人理念,学校结合自身的师资力量,开设了丰富多彩的课后综合活动特色服务课程。共组建校级专业活动队12个,分别是足球队、篮球队、乒乓球队、健美操队、合唱队、舞蹈队、非洲鼓队、课本剧队、象棋队、书法队、美术队和乐器队。各个特色活动小组在有序开展,同学们的校园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学生既能在校完成作业,还能学到更多的技能,培养更多的爱好。
我校将继续用“五育并举”丰富办学特色,用文化建设突显办学特色,用活动育人深化办学特色,用长期坚持沉淀办学特色,用办学质量检验办学特色,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如学校未录满,会在补报名期间延长出生日期到2017年12月31日。)
招生范围:河闸社区、前锋社区、新府社区、高家村、统一镇、辽河左岸社区五金汽配城。
四、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录取
学区片内购置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网签合同、公证书 等)截止到2023年7月1日满一年以上(含一年),房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为直系亲属。如房主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可通过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证明其关系。同等条件下户口簿在学区片内可优先考虑。
第二批次录取
学区片内购置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网签合同、公证书 等)截止到2023年7月1日时不满一年,房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为直系亲属。如房主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可通过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证明其关系。同等条件下户口簿在学区片内可优先考虑。
第三批次录取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优先考虑可提供常住地居住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片内就读,其次考虑户口所在地等其他条件。
五、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7月5日
(二)网上报名方式:
1 | 搜索“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 |
2 | “辽事通”APP->城市频道->盘锦市->教育服务->入学报名。 |
3 | “盘锦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政策发布->2023招生入学报名。 |
(三)线下初审要求
初审时间:7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00
初审地点:高家小学警务室
所需材料:户口本、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学校区域内学生监护人房产证明。
注明:材料初审时家长需带领入学儿童本人到场。
六、录取结果及分班
录取结果在平台查看,学校将采取阳光分班方式进行分班。具体报到及分班时间以材料初审时的具体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3893600 13942788798 18242713932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