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3〕4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3〕188号)文件精神,探索适合我校的多元化特色化人才培养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17人。
(二)自主招生范围: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类型及报名条件
(一)自主招生类型:书法类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2.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对书法专业学习具有浓厚的兴趣,且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3.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23日至6月24日(每天8:00至20:00)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点击“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
(二)资格审查
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评审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
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发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三)选拔办法
入围学生携带《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表》、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从报名系统打印)到学校参加自主招生选拔。
1.文化测试
测试科目:数学、英语
测试时间:6月27日上午9:00—11:00
2.专业测试及面试
时间:6月27日下午14:00—17:00
(提示: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时需自带毛笔,纸、墨、砚由学校提供。)
(四)录取
1 | 根据“文化测试”和“专业测试及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29日上午12:00前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三天。 |
2 | 7月2日前,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与拟录取学生及家长签署《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 |
3 | 中考成绩公布后,获得自主招生拟录取资格的学生,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者给予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学校将正式录取学生名单上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
4 | 7月3日,正式录取的学生携带有关证件到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 |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成立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实施,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集体决策。
(二)监督检查
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在高中自主招生报考、测试、面试等工作环节均不收取考生及家长任何费用。
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校党总支纪检全程监督。及时受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投诉,确保高中自主招生工作万无一失。
(三)咨询服务
学校地址:长安区荷园路与金益街交叉口
咨询电话: 0311-68137116;0311-68137118
投诉电话: 68137158
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