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惠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教发[202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关于2023年初一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对口小学(长安中心小学)2023届毕业生;
2.有施教区户籍的非对口小学2023届毕业生(学生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学生户籍原则上应与监护人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二、施教区范围
长安街道长宁社区、长乐社区、长安社区、长馨社区、姑里社区
三、新生信息采集工作安排
(一)长安中心小学毕业生
7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二)有施教区户籍的非对口小学毕业生
第一阶段:提交申请阶段
1.时间:6月25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
2.地点:学校门卫
3.对象:有施教区户籍的非对口小学毕业生
4.非对口小学毕业的具有施教区户籍的学生需准备的申请材料
(1) |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应具有长安派出所辖区正式户籍,学生户籍应随父母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证、实际居住生活地三者相符); |
(2) | 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
(3) | 学生毕业证书、成长记录本等信息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
(4) | 由监护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
第二阶段:验证审核阶段
1.时间:7月到8月初(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长安中学教务处
四、注意事项
1.非对口入学学生的报名验证有规范的程序,请各位家长提交入学申请材料后耐心等待。
2.严禁提交的入学材料造假或填写虚假、错误信息,学校将会同街道教育办、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审查入学材料,一旦发现材料造假,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阳光招生,请勿轻信无关人员对入学报名、录取等作出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