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无锡市石塘湾中学2023年秋学期初一新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对口小学(石塘湾中心小学)毕业生
2、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
二、招生范围
石塘湾社区、梅泾村、陡门村、天授村、秦巷村、五秦村、杨西园村。
三、招生办法
1、对口小学(石塘湾中心小学)毕业生报名在7月16日,具体事项由小学另行通知。
2、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生:具有上述行政村(社区)正式户籍,学生户籍原则上应与监护人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若其中有一条不符,则按父母双方同一户籍、落户时间先后、实际居住地等条件依次录取或统筹安排。6月25日9:00—11:00到石塘湾中学登记。
3、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居住在石塘湾范围内的有学习能力的外来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在同一居住地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市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9个月以上(至今连续且与工作单位相匹配,营业执照的可个人社保)。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按房产证、居住地、社保范围等条件统筹安排。6月25日9:00—11:00到石塘湾中学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生验证材料: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房产证、小学毕业证书和近三个学期素质发展报告单或成绩册。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验证材料:户口簿、监护人《江苏省居住证》、父母一方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9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清单(至今连续且与工作单位相匹配,营业执照的可个人社保)、小学毕业证书和近三个学期的素质发展报告单或成绩册、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序装订。
3、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初一新生,若在6月25日以后迁入户口的,于8月12日8:00—11:00到石塘湾中学补录登记并统筹安排。逾期不再受理。
4、由于监护人提供的学生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学籍而影响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5、阳光招生,请勿轻信无关人员对入学报名、录取等作出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招生热线:
83260697 | 83279936 |
(工作日8:00-11:00、13: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