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嘉兴市本级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秀洲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秀洲教体〔2023〕5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营造和谐健康发展的教育生态,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现制定嘉兴秀湖学校(上海世外教育附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二、学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邵翔、吴娅姣、张波、吴欣怡、姚国光、沈华冬
监督小组:胡明兴、施金鑫、王超
基本原则:坚持“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学区实施招生,继续实行“零择校”政策;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和初中学校原则上分别控制在40人、45人以内。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
计划班级数:16个班;计划招生人数:672人。
学区范围:新城街道辖区内竹管泾港以东,新桥港以南,秀湖路以西,新塍塘河以北范围。
年龄要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须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户籍在秀洲区(不含嘉北、塘汇街道,下同)的适龄儿童于6月24日前持户口簿、近一年内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能正常入学的证明等材料向区教育体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凭延迟入学证明向相应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二)初中七年级
计划班级数:15个班;计划招生人数:675人。
学区范围:新城街道辖区内竹管泾港以东,新桥港以南,秀湖路以西,新塍塘河以北范围。
要求:初中七年级新生为符合入学要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须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注册账号后,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秀洲区”,登记信息后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5日—27日(27日21:00截止),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28日-30日(30日21:00截止)。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符合报名条件但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其监护人于7月8日(截止当天17:00)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帮助学生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同时将初审通过材料递交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复审。
五、招生办法和录取程序
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计划数,学校按照以下条件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和父母独立产权房在学区且房户保持一致;具有学区内农村家庭户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且与祖(外)父母学区内独立产权房相一致,父母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均在学区,且父母在学区内与其他亲属有共有产权房(比例达到51%及以上)。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均在学区,且父母在学区内与其他亲属有共有产权房(比例在51%以下);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且与祖(外)父母学区内产权房相一致,父母在市本级有独立产权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在学区内(不含社区公共集体户籍和挂靠户籍)。
4.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安置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5.适龄儿童少年具有秀洲区户籍(不含嘉北、塘汇街道,下同)且父母在学区内有独立产权房。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学区内有社区公共集体户籍或挂靠户籍,且其父母在市本级无产权房。
7.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且父母在学区内有独立产权房。
8.适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本级以外户籍,其父母已参加秀洲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且达到学校录取要求。
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同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孩子入读学位”、“房户一致”、“户籍迁入时间”和“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等先后顺序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登记学校上报名册,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调剂到区域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7月18日-25日,学校分批次预录取在网上平台正常报名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市本级户籍内学生;8月1日-5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调剂未被录取的秀洲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录取新居民随迁子女、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已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放弃录取资格。
六、关于插班生申请
因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本施教区,有意向申请到我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于7月8日凭家庭户口簿、监护人产权证、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并盖章)到学校登记信息。若学位未满,凭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根据空余学位数按迁户先后顺序录取);若学位已满或者申请年级学校尚未开设,由学校统一登记汇总后于7月10日前上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调剂。
因本校学位资源不足,暂无法接受随迁子女插班申请。
学年中途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插班转学无须登录网络平台报名。
七、继续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继续试行“长幼随学”服务。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有兄(姐)在本校同一学段(小学段或初中段)就读的,可申请安排到本校同一学段起始年级就读。
不尽事宜,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82200030
(高老师、沈老师、贾老师、朱老师)
82200032
(吴老师、张老师、姚老师、沈老师)
特别提示:6月24日为校园开放日(开放时间为8:00-16:30),欢迎家长来校走访和现场咨询。
地址:木桥港路1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