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嘉教基〔2023〕90号)以及《嘉兴经开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发布2023年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公告。
01、施教区范围
长水街道区域:包含府南社区、由拳社区、长水社区、联星社区、嘉南社区、槜李社区、石堰社区、中南社区、建成社区、庆丰社区;东栅街道文贤社区临时划入部分。
02、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6个教学班,每班40人,共240人;初中七年级5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225人。
03、报名时间
小学预报名时间为6月25日—6月27日(27日21:00截止),初中预报名时间为6月28日—6月30日(30日21:00截止)。
提醒:7月8日(8:30—17:00),未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审核的学生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求真堂进行现场确认。
04、报名方式
2023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实行网络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须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帐号后,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在线办理”,定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入平台进行报名。
05、报名条件及录取批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学生。
注: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如直升七年级则无需网上报名。
报名条件(符合一个条件既可报名),报名条件的顺序即为录取批次:
特别提醒:户籍、居住证、住宅不动产权证(专指住宅房产证,下同)等证件的认定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
新生户籍、监护人户籍、独立产权房(指监护人及新生本人合计拥有100%产权)三者完全一致、均在本校施教区内,并实际居住的。
新生户籍、监护人户籍、产权房(指监护人及新生本人合计拥有51%及以上产权)均在本校施教区内,并实际居住的。
新生户籍(不含集体户、挂靠户)、监护人户籍(不含集体户、挂靠户)均在本校施教区内,新生及其监护人在本校施教区内拥有产权占比不足51%的共有产权房或新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独立产权房为祖(外祖)父母所有的。
经审核、认定的各类政策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各类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援疆、援藏、援青、援川等外援干部的子女),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名。
新生户籍在本校施教区内,但属于集体户、挂靠户、租房迁户等的。
新生户籍在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但不在本校施教区内,独立产权房或共有产权房(指监护人及新生本人合计拥有51%及以上产权)在本校施教区内的,可凭产权房进行报名。
经审核、认定的区内规上企业高层次员工子女、公交车驾驶员随迁子女等各类政策生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名。
在经开区内有独立产权房或共有产权房(指监护人及新生本人合计拥有51%及以上产权)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经审核通过,且产权房在本校施教区内的。
在经开区内无独立产权房或共有产权房产权比例不足51%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经审核通过,可根据学校录取完前八批生源后尚余学位情况,按相关政策规定报名。
06、录取流程及时间节点
7月18日,按批次录取第一批到第四批;
7月19日,若学校第一批到第四批有生源溢出,则溢出的生源填报分流意向;
7月20日,若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录取第一到第四批溢出补报生源;
7月21日,按批次录取第五批到第八批;
7月22日,若学校第五批到第八批有生源溢出,则溢出的生源填报分流意向;
7月23日,若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录取第五到第八批溢出补报生源;
7月24日,第九批根据学校尚余学位进行报名;
7月25日,若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的录取第九批。
07、报名咨询方式
绿城育华嘉兴长水实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0573--89898858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2.区民生事业部招生咨询电话:
0573-822084738999114683680689
监督举报电话:0573-8368067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08、上级文件
1.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https://jyj.jiaxing.gov.cn/art/2023/5/30/art_1229455821_2478079.html
2.嘉兴经开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https://mp.weixin.qq.com/s/sewmpY1yBWaZbgBiEbGB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