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民办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突出立德树人的鲜明导向,更加科学、规范、有序实施招生,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招生计划
640人(不含各类教育优抚对象和高层次人才子女)。
三、招生范围
1 | 扬州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200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2 | 非扬州市户籍但在扬州市区域内居住或工作的随迁子女或务工人员子女(200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提供居住证或劳动合同等)。 |
3 | 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民办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报名登记不得超出市教育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报名。 |
四、收费标准
根据《扬州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扬发价格发[2020]194号)文件精神,2023年秋学期按核定标准预收学费:初中8500元/生·学期。
学段↓ | 收费单位:元/学期;【XSC.CN制表】 | ||
初中 | 学费↓ | 住宿费↓ | 备注↓ |
8500 | 600 | 代办费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五、招生方式
1.招生咨询活动。6月11日上午8:00-11:30举办小升初招生咨询活动,地点在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初中部东门(观潮路)外广场。
2.信息登记审核。严格对照市教育局规定的条件,学生及家长自愿在网上或到校登记报名,学校审核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双方确认信息(小学毕业生根据家长及其本人意愿自主选报,民办学校限报一所,已到其它民办学校登记的不予接受,违反规定者取消报名资格)。(网上登记时间为6月10日18:00-6月25日17:00;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6月11日-6月25日,每天8:00-11:30、14:00-17:30)。
3.招生录取方式
(1)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则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学生全部录取。
(2)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市教育局组织公开摇号派位录取(电脑派位派中的学生,表示已被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录取,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现场确认,完成报名、缴费、注册,逾期未到现场确认和报名注册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公办、民办学校再次录取)(具体摇号时间待市教育局确定)。
(3)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时,双胞胎(多胞胎)家长和学生可自愿申请将“双胞胎(多胞胎)学生绑定”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同时被派中或同时不被派中两种结果);也可不申请绑定,分别选择学校,分别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如有此类情况,学生和家长在现场审核确认时,要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填写相关表格。
4.注册缴费
(1)时间:市教育局组织摇号录取并公布名单的当天至次日晚18:00前(未在此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完成报名、缴费、注册的学生视同放弃处理)。
(2)材料:《扬大附中东部分校2023年初一信息预登记与资格现场确认回执》《学位卡》(未实行《学位卡》制度的地区学生除外)。
(3)缴费:使用现金、银行卡或支付宝。
六、其它事项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和年级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2.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不与任何单位(含培训机构)或个人合作招生,请学生和家长仔细甄别。
3.坚持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其它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则严肃处理。
4.学校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电话:8725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