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扬教发〔2023〕39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我校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平稳有序进行,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2023年邗江区梅苑双语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15周岁以下(200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550人(各类教育优抚对象和高层次人才子女不占计划)
(三)招生范围:扬州市市区(不包括江都区)
二、登记办法和录取方式
1.登记办法:
(1) | 学校现场接受家长咨询或电话咨询,接受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咨询电话:87755707。 |
(2) | 登记时间:6月10日—6月25日(正常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30;6月16日-18日中考暂停登记) |
(3) | 登记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梅苑双语学校。 |
(4) | 扬州市市区(不含江都区)5所民办学校限报一所,已到其他民办学校登记的不予接受。 |
(5) | 遵守扬州市教育局招生规定“民办学校报名登记不得超出市教育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咨询时家长不需要提供各种证书的复印件,可自愿携带证书原件,也可以不带。 |
2.录取方式:
(1)7月1日-2日。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及时公开派位结果;登记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公布录取结果。
(2)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位派中或当登记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被录取,均表示该学生已被我校录取,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现场确认,完成报名、缴费、注册;逾期未到现场确认和完成报名、缴费、注册的学生将不能被其他公办、民办学校再次录取。
3.收费标准:
根据《扬州市邗江区发改委关于调整扬州梅苑双语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扬邗发改〔2020〕64号)文件精神,2023年秋学期按核定标准预收学费:初中:10100元/生.学期。(如有调整,以政府批文为准)。
注册缴费所带材料:
(1)学费(现金或刷卡);
(2)正副学位卡;
(3)学生中如出现学位卡姓名和户口簿不一致的,请提供户口簿小孩页复印件。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新生入学后将采取均衡分班方式编班。
四、信息发布渠道
扬州梅苑双语学校微信公众号:扬州梅苑双语学校
五、监督电话
招生监督电话
0514-87869292、87863442
温馨提醒:
1.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时,双胞胎(多胞胎)家长和学生可自愿申请将“双胞胎(多胞胎)学生绑定”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同时被派中或同时不被派中两种结果);也可不申请绑定,分别选择学校,分别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2.小学毕业生根据家长及其本人意愿,自主选报一所民办学校,进行登记,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