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外国语小学为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位于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原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华路852号,与温州市外国语学校隔路相望。学校总投资7.2亿元,占地面积98.5亩,学校现有56个班级,1800多名学生。学校实行寄宿与走读相结合,小班化教学。小学毕业生至少60%直升温州市外国语学校就读。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年龄为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到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以及2016年9月1日之前出生且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的适龄儿童。
第一批次
面向温州市区范围(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报名资格需满足以下6项条件之一:
01、适龄儿童本人具备市区户籍,或者父母一方具备市区户籍;
02、其父母持有市区不动产权(住宅性质),或者父母拥有在市区范围内购置房产(住宅类)的购房发票、经市区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03、适龄儿童非市区户籍的,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未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父母一方在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6个月及以上且在市区范围内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
04、适龄儿童非市区户籍的,其父母为市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飞地”人才、持有人才居住证引进的人才、温商回归人员、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05、定向招录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原瓯江口新区)居住地生源,具体为:
① | 适龄儿童本人具有此区域内户籍; |
② | 其父母持有此区域不动产权(住宅性质),或者父母拥有此区域的购房发票、经海经区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③ | 适龄儿童其父母一方具有此区域内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在海经区居住登记6个月及以上且在海经区范围内缴纳社保六个月以上); |
④ | 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原瓯江口新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在当地缴纳社保六个月以上)。 |
6.其他符合上级部门政策照顾各类对象的子女。
如第一批次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学生数少于计划数则启动第二批次报名。
第二批次
面向温州市辖全域内(包括市区、乐清、瑞安、永嘉、平阳、苍南、泰顺、文成、龙港等)户籍生、产权生、居住生,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引进人才、温商回归、外国籍和在温经商人员子女。
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招生计划400人。
三、报名流程
(一)、优先录取
各类政策照顾对象请于5月31-6月1日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审核后将上报市教育局,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后,完成录取平台登记。
(二)、区域招录
1、网络报名
6月5日至7日(9:00—21:00),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下载并安装“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并登录后,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后,进入“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点击“市直属学校”后,选择“民办小学”,进入点击“温州外国语小学”进行入学报名。
2、资格审核
6月8日—6月9日,以大数据比对结果作为报名依据。对于大数据比对不成功的对象,通知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交相应的材料(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婚姻证明、不动产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进行初审后,将材料送交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公示。
3、录取
报名数未超计划数的全员录取,报名数超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生成预录取顺序号,并按顺序号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对象于6月17日前缴费完成报名确认。
(三)、全市补招
1 | 公布计划 | 6月18日前,待温州市教育局审批后确定学校第二批次可招生计划,并公布剩余招生数。 |
2 | 补招报名 | 6月19日,接受温州市辖全域内(包括市区、乐清、瑞安、永嘉、平阳、苍南、泰顺、文成、龙港等)符合条件对象的报名。 |
3 | 资格审查、录取缴费 | 6月22日前,第二批次报名对象完成缴费、录取。 |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6月30日前,完成录取通知书发放。
四、其它
1.提供材料必须真实。一经查实如有弄虚作假,即使录取缴费也将取消入学资格。
2.报名使用的手机必须为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的常用手机号码,否则会存在查询结果为“空白”状态或收取不到审核、预录取短信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