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有序进行,根据《2023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龙教基〔2023〕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温州市第二十五中学2023年招生方案。
01、招生计划
计划招学生数240名
02、招生对象
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03、招生流程
01第一批招生对象:
(施教区对象)户籍在瑶溪街道、永中街道原龙水片(王宅村、青山村、东林村、双何村、联谊村、横甲村、新联村、上湾村、下湾村、龙华村)的适龄儿童。
02第二批招生对象:
1.父母在本施教区内有房产权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本施教区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03第三批招生对象:
1.居住在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
2.居住在龙湾区的符合条件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具备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即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子女;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未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企业员工子女,父母一方在我区登记居住6个月及以上且在市区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生流程
◆招生报名时间:6月2日---6月30日
◆招生报名的形式:网络报名登记
1.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报名。6月2日开放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开始报名登记,符合温州市第二十五中学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其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理办手机APP“浙里办”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事项或“入学掌上通”应用进行入学报名,登记入学信息。
方式一 | 运用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龙湾区”,即可登录“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
方式二 | 运用手机APP“浙里办”,搜索“入学掌上通”,登录“入学掌上通”系统界面后点击“入学服务”中“义务段入学报名”,选择“龙湾区”,即可登录“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
报名完成后,家长可以通过“查看报名结果”查询报名情况、审核状态与录取结果。
2.根据入学登记信息中的户籍地、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新居民子女)、社会保险(新居民子女)等相关信息,选择温州市第二十五中学、批次等,并如实填写相关报名资料,网上登记报名时间截止6月30日。
◆录取时间安排
1 | 6月2日—6月30日网上报名 |
2 | 7月1日--7月10日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料审核 |
3 | 7月11日启动预录取工作 |
4 | 8月初完成招生工作,并在招生管理系统开通录取结果信息查询功能 |
◆材料准备
家长报名时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如学籍证明、户口簿、产权证、社保证明、居住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方便报名时拍照上传。
报名操作步骤
“浙里办”是正式报名渠道,报考我校的家长都需要在此平台正式报名(6月2—30日)(9:00-21:00),请按照提示操作
1.手机安装“浙里办”APP,并提前熟悉该APP操作。
2.登陆“浙里办”APP,将左上角“站点列表”设置为“龙湾区本级”。
3.平台于6月2—30日(9:00-21:00)开放,登陆“浙里办”APP,搜索“入学掌上通”。
4.点击“义务段入学报名”。
选择“同意报名过程中授权通过大数据查询信息真实性”,点击“开始报名”。
5.找到我校路径,龙湾区—公办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五中学”—选择合适的对象—按要求填报提供必需材料并提交—完成报名。
温馨提醒
报名准备材料请按照规定和提示在网上报名时填写信息并直接拍照上传相关材料(不得用复印件)。
1.附件材料要求
(1)户口本:首页(记录有详细地址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或户籍证明);
(2)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记录有产权编号、房产地址与所有人权人页)等相关材料;
(3)若是第三批新居民子女,还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若无“浙江省居住证”,则需提供暂住证明、社保6个月以上相关材料;
(4)为避免户口簿中信息不能确认夫妻及子女关系,建议准备结婚证、出生证等证件。
2.证件材料拍照要求
(1)尽量完整清晰,建议边缘贴近照片的边沿拍摄。
(2)证件必须是原件拍摄,不得用复印件。
(3)拍摄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本招生方案如有未尽事宜或阐述不清之处由温州市第二十五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并参照区教育局文件执行。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77-86605878
校址: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河头龙西路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