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二十中学创办于1965年,是龙湾区教育局直属的义务教育初级中学,学校位于状元街道龙飞路,紧邻市中心,交通便捷。占地面积36.5亩,绿化面积4042平方米,是名副其实的花园式校园。
学校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坚持“阳光育人•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以“阳光课程”体系建设为抓手,依托“阳光课堂”、“阳光教研”,推进教学创新试验,让基于大数据运用的“精准教学”在学校落地,让指向未来教育的“智慧课堂”在学校焕彩!以“阳光德育”体系建设为推手,依托“阳光管理”、“阳光评价”,践行多元评价,让基于学情开发的“阳光少年”评价体系撬动学生的多元自主成长!
招生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龙教基〔2023〕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秩序,推行“阳光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温州市第二十中学2023年七年级新生招生指南》。
招生计划和对象
招生计划:10个教学班,450人。
招收对象: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具体批次如下:
第一批:(施教区对象)户籍在状元街道(含原天鹅湖社区)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
1 | 父母在本施教区内有房产权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
2 | 父母一方户籍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
3 | 父母在本施教区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
第三批:居住在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
报名时间:6月2日--6月30日。
报名方式:在“浙里办”APP中的入学掌上通开放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开始报名登记(具体操作方法附后)。
招生程序
1、按第一至第三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计划招生数额满为止。
(1)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优先招收户籍迁入时间较早和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适龄儿童少年,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第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时,启动第二批招生。
若报名学生少于该学校剩余学位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若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由学校动员分流或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额满为止,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第二批学生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时,启动第三批招生。
若报名学生少于该学校剩余学位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若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原则上按照学生父母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所在区域及办理时间、社保及居住证的时间长短等条件进行分流,具体由教育局与学校共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并报区政府备案;在龙湾符合入学条件而未被学校录取的,由学校动员分流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平台正式报名(6月2日--6月30日),7月1日--10日龙湾区教育局集中审核;7月11日义务教育录取工作开始;8月初完成招生录取。
报名操作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申请在本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浙里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入学掌上通”进行入学报名。
入学登记信息中的户籍地、不动产权(住宅类)情况、居住证、居住登记及社保等入学关键信息的核验工作,由区教育局对接市大数据局组织实施。经核验发现有问题的,及时通知家长凭有效证件进行更正。实现入学招生“不见面”和“无纸化”。
“浙里办”是正式报名渠道,报考我校的家长都需要在此平台正式报名(6月2日—6月30日早9点到晚21点),7月1日--10日龙湾区教育局集中审核,7月11日义务教育录取工作开始,8月初完成招生录取。
请按照提示操作:
温馨提示:为确保学生信息安全,系统仅提供给报名人修改信息、查看报名和录取情况等功能,请各位家长知晓。注意信息保密,不要将用户名、密码等信息泄露他人。
1.登陆浙江政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实名注册,最好在6月1日前完成。
2.手机安装“浙里办”APP,并提前熟悉该APP操作。
3.登陆“浙里办”APP,将左上角“站点列表”设置为“龙湾区本级”。
4.平台于6月2日—6月30日(9:00-21:00)开放,登陆“浙里办”APP,搜索“入学掌上通”。
5.点击“义务段入学报名”。
选择“同意报名过程中授权通过大数据查询信息真实性”,点击“开始报名”。
6.找到我校路径,龙湾区—公办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中学”—选择合适的对象—按要求填报提供必需材料并提交—完成报名。
7.完成报名表填写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会提示报名成功。点击报名界面中“查看报名结果”,进入“我的报名”可查看报名、录取等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龙湾区教育局文件精神进行招生。本招生方案如有未尽事宜或阐述不清之处由温州市第二十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并参照区教育局文件执行。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56553339、监督电话:5655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