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中山市小榄东阳学校是2005年9月经中山市教育局批准【办学许可证:442004000014】,在镇政府和社区的大力支持下,由爱心人士潘明鑫和陈添先生合资创办,主要招收外来建设者子女的一所公益性民办学校。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绿草如茵,校容校貌崭新璀璨、光彩夺目,教学楼、科学楼、宿舍、运动场、绿化带布局科学、合理,风光如画,是一所花园式的学校。自学校开办以来,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学校得到快速发展。如今,经过多年的打造,学校师资雄厚,拥有了一支敬业乐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用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呵护着每一个外来工子弟。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3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小榄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持有小榄镇(含原东升片)有效居住证(含港澳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三、招生计划及就读方式(单位:人)
学段 | 政府购买学位 | 本校教师子女 | 对口直升 |
小学 | 30 | 4 | |
初中 | 50 | 7 | 105 |
学段 | 属地计划 | 总计划 | 就读方式 |
小学 | 166 | 200 | 走读 |
初中 | 50 | 212 | 走读 |
四、收费标准:小学学杂费5280;初中学杂费5800;(每学期,单位:元,)
学段 | 学杂费 | 早餐 | 中餐 |
小学 | 5280 | 500 | 900 |
初中 | 5800 | 500 | 900 |
学段 | 校车接送 | 住宿 | 校服/礼服 |
小学 | 无 | 无 | 120 |
初中 | 无 | 无 | 120 |
*以上为2022年收费情况,仅供参考,2023年收费以市发改局批复标准执行。
五、学校地址和咨询电话
学校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广成路321号
咨询电话:22279288
六、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3日9时至6月1日18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二)志愿填报。
小学、初中一年级属地计划,初中一年级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均需填报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并号填报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可同时录取)。
(三)信息审核。
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
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各镇街和市直属学校要在6月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镇街按实际情况核实。
(四)新生录取。
(1)优先录取对象:满足国家、省、市政策性照顾入学的学生(含中山市小榄东阳学校教职工子女),可在中山市小榄东阳学校相应计划里优先录取。
(2)摇号录取对象:全市统一实施电脑随机摇号,中山市小榄东阳学校按照全市统一摇号产生的招生顺序号、按照全市规定的录取方式分计划录取学生,录满为止。
(五)入学注册。
被中山市小榄东阳学校优先录取、摇号录取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应按中山市小榄东阳学校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
(六)补录。
中山市小榄东阳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将按照以下原则补录:
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录取在我镇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再次录取在中山市内居住和生活的人员子女。分三个阶段进行:
(1)在开始就填报中山市小榄东阳学校志愿、尚未注册的学生中依据上述原则、按原招生顺序号继续补录,录满为止。
(2)按原招生顺序号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公开剩余计划,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3日至7月7日登取新生系统重新填报志愿,中山市小榄东阳学校依据上述原则、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补录,录满为止。
(3)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6日至8月21日登录新生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中山市小榄东阳学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依据上述原则、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补录,录满为止。
以上三个阶段被补录的学生要及时注册,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因学生放弃注册产生的学位,继续按照补录原则录取,录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