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教体〔20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办学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3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民众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3.民众街道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在民众街道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民众街道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5.参加2023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民众街道的积分生。
(二)招生计划
民众街道2023年秋季公办初中一年级计划安排24个教学班,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安排36个教学班。
(三)入学程序
1.信息登记
登记时间:小学一年级: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初中一年级:5月23日9时至6月1日18时。
登记系统:“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网址:http://www.zsedu.net/)。
登记要求:
(1)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
(2)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民众街道的招生通告,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已在民众街道申请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应选择民众街道,招生对象类别为积分生。
(3)登记时须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
(4)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民众街道办事处或就近学校、幼儿园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2.志愿填报
(1)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信息登记后,可填报电脑随机摇号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并自定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不填报志愿,由民众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3.信息审核
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区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在6月5日前完成。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4.新生录取
(1)符合民众街道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新生,被市直属学校或民办学校录取且已注册的,镇区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符合民众街道公办学校招生条件,未被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新生,按以下方式分配学位:
当学位能满足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全体学生入学需求时,原则上均按片区分配学位。当学位不能满足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全体学生入学需求,需进行学位调整时,则按以下顺序分配学位:
首先安排民众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取得民众街道户籍时间的先后进行统筹安排。如有空余学位,可受理本街道户籍儿童少年跨校就读申请,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家长的房产证或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证等相关证明(属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家长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关系证明等,区招生办公室根据家长填报的志愿依次统筹安排学位;其次安排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再次安排民众街道户籍人员的子女和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根据家长户籍地(或房产地)等进行统筹安排;最后安排积分生,根据家长房产地、居住地、积分分值等(以申请积分入学时提供的信息为依据)进行统筹安排。若家长不服从统筹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
5.片区划分
综合考虑学校学位情况、地域分布和历史原因等情况进行招生片区划分。具体如下:点击查看
6.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新生,民众街道不再安排公办学位。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由民众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2)民众街道公办学校于7月18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7.信息补报
民众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补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二、民办学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3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入学程序
1.信息登记
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3日1时至6月1日18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的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中山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民众街道办事处或就近学校、幼儿园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2.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民众街道内招生计划和民众街道外招生计划等类型。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2.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并自定志愿的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其中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须为第一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3.信息审核
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区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民众街道在6月5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4.新生录取
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多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愿录取。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的,用于补录。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按照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人员子女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
5.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须于6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由镇街安排入学。
6.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3日至7日登录招生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录取报读民众街道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6日至8月21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做好补录工作。
7.各民办学校联系电话
锦标学校 | 0760-85575556; |
德恒学校 | 0760-85602999; |
正德学校 | 0760-85602698。 |
三、其他事项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区招生办公室设立咨询电话:85168256.
附件:
1.民众街道2023年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2.延缓入学申请表
3.民众街道新生入学报名需上传的资料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