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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虞城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附招生日程)

2024-08-07 17:22:27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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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虞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虞城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进一步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中心学校根据省、市、县招生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负责组织做好本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情况、学校布局、学位数量、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范围,做到学区无缝衔接,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学区范围划定后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参考或依据;严禁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面谈。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县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结果发布等工作。认真落实《商丘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制定招生方案、完善入学程序、规范入学管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四)坚持公民同招。全面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五)继续在城区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城区小产权房和公寓房,原则上同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同样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住所。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虞城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虞城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条件

  (一)具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房屋所有权证(100%产权)、身份证等。认定证件有效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含7月31日)。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城区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有效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须保持一致)、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认定证件有效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含7月31日)。

  五、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报名

  各乡镇小学和初中原则上在本乡镇范围内招生,招生计划:招生辖区由乡镇中心学校划定。

  六、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日程安排

  (一)8月10日~8月14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属学区公办学校或自愿选择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招生学校审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并将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信息采集、上传相关招生报名材料等。8月14日18:00,招生平台自动关闭。

  (二)8月15日~8月17日:学校进行预录取,处理招生遗留问题。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县教体局下载、刻录报名数据、向社会公布电脑随机录取的学校名单、报名人数、派位计划等信息,组织电脑随机录取。

  (三)8月18日~8月19曰:县教体局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复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民办学校及其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信息删除。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回本人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登记注册,采集信息。

  (四)8月20日:县教体局审核、发布录取结果,招生报名工作结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扩大学位资源供给。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全面三孩政策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加快中小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

  2.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义务教育学校切实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教组秘〔2024〕7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保持政策不变、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脱贫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3.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结对帮扶、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缩小校际、城乡、区域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差距,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需求。

  4.严格控制班额招生。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省定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辖区范围内生源数量预测情况等,科学编制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确保不新增大班额,坚决杜绝超大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二)充分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并与当地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县教体局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县教体局将会同县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做好分类安置。并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送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3.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县教体局将配合县民政局、县妇联,认真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4.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入学。

  (三)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加强招生简章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简章须经县教体局审核备案,并由县教体局统一向社会发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宣传和实施招生工作。

  2.规范招生范围。继续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教体局统一管理,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即县教体局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本县的学生。

  3.明确招生录取原则。每名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同时选择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的,只能选报1所。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应按照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一经电脑随机录取,招生服务平台将自动锁定录取学生信息,该生无法再参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职教职工子女入读本校可直接注册入学,但占用的招生计划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在职教职工子女资格由学校初审后报县教体局审核。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直升初中问题,由学校在全面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办法报县教体局审核。

  4.规范电脑随机录取方式。电脑随机录取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随机录取过程要由县公证机构现场监督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纪检监察人员等现场监督,全程录像,录取结果即时公开,并第一时间在招生服务平台上发布。

  从今年起,对于符合报名入学条件的双(多)胞胎学生,学生和家长可自愿选择以捆绑报名方式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即捆绑后的双(多)胞胎以一个号位参加电脑派位,根据电脑派位结果,若录取,则按照实际捆绑人数安排学位;若未录取,则同时都不录取。自愿选择捆绑报名同一所民办学校的双(多)胞胎学生,须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所报名的民办学校现场审核确认。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捆绑派位资格。

  (四)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秩序。

  1.强化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的稳定,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关注度高。县教体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招生入学政策。县教体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圣义任组长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2.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及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择校费”“转校费”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坚持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或测试;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等名义“掐尖”招生。

  3.规范学籍管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2〕290号)要求,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借读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优化招生服务。招生报名期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本校的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学区划分、报名条件、招生时间、报名方式、咨询电话等在校门口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立招生咨询处,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值班值守,做好信访接待和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学校可采取错时错峰等合理的报名方式和方法,避免出现家长提前或长时间排队报名现象。

  5.规范信息采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健全招生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不得要求家长提供或办理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根据招生入学工作需要,如实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6.强化监督问责。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守住稳定、安全、廉洁三条底线。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实行县教体局领导带队驻点包校责任制,招生期间驻校现场监督指导招生工作。必要时,实施招生“提级管理”(招生报名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因违反招生纪律、破坏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7.加强宣传引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学校学区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流程、时间节点、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要持续宣传“双减”、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政策、集团化办学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成才观,有效缓解家长的“择校焦虑”和社会公众的“教育公平焦虑”,努力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联系人:张宏政联系电话:0370-3120305

  附件:

  虞城县教育体育局带队驻点包校名单

  虞城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虞城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

  虞城县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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