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力提升行政效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24〕13号)、《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和“三统一”(即统一时间、统一平台、统一要求)的要求,结合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高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高新区教育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2024年秋季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各学校相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共同做好2024年秋季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1.高新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孝感城区户籍或在孝感城区居住,符合在高新区学校就读条件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2.高新区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孝感城区户籍或在孝感城区居住,符合在高新区学校就读条件的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类型及招生办法
1.居民子女。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孝感城区。按照孝感市教育局发布的《孝感城区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2.随迁子女。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孝感城区。按照孝感市教育局发布的《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3.政策优待人员子女。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公安和司法民警优抚对象等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按照孝感市教育局发布的《孝感城区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生范围
高新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原则上按《孝感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年)》保持不变,具体划分参照《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见附件)执行。
对于对口学校不明的交叉地带或新建小区,属高新区管辖范围的,由高新区教育服务中心确定就读学校。
高新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孝感城区学生的入学需求,招生不满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适当跨县(市、区)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五、招生计划
高新区教育服务中心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班额等实际情况,核定各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56人(含)以上大班额。
高新区内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只减不增,在校生规模只减不增,严格按孝感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服务中心核定招生计划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原则上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2024年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均通过阳光招生平台报名和招生。以下两种方式均可以登记:
电脑端:登录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网址:http://zsjz.xgjy.cn/),选择对应的“小学新生报名入口”或“初中新生报名入口”进入报名。
手机端:通过手机扫码直接进入对应招生子平台。
(二)平台招生报名流程及时间
1.网上登记。8月12日—17日,各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2.查询信息。8月18日—21日,各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学生,可修改审核资料(每个学生最多只可修改一次资料)。
3.资料审核。网上初审通过的学生,家长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学校反馈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未按期进行资料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申请。
同一套房产,无论是自购还是租赁,在6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小学的依据;在3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初中的依据。
4.相关部门资料审核。各学校将初审结果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把关。
5.学校公示预录名单。8月26日,各学校根据审核的情况,在阳光招生平台上公示审核的结果及预录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
预录顺序是:学区内居民子女,符合优待政策的现役军人、烈士、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公安和司法民警优抚对象子女,学区内购房的随迁人员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随迁人员子女(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安排申请就读学生,积分相同情况下,在城区居住工作年限长的优先安排)。
6.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调剂。对于达到了基本积分(30分)且房屋租赁备案时间(或居住证)符合基本要求,但未达到申请就读学校积分要求的随迁子女,高新区教育服务中心在高新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入学。不接受调剂的随迁子女,回原籍就读。
7.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9日,各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报名入学。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高新区教育服务中心初定以上流程及时间,具体安排以市教育局工作要求为准,如有变动,相关查询信息、资料审核、预录名单公示、发放通知书等流程及时间见招生平台公告或学校公告。
七、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各学校要强化管理,坚持原则,严格操作程序,具体组织好招生工作。确保符合条件居民子女应收尽收,确保随迁子女“两为主”能收尽收,确保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合理安排,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2.严肃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清单(20条),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机制。招生结果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纪委监督部门,主动接受纪委纪检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不落实划片招生政策、掐尖招生等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于违规招生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加大宣传。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要大力宣传教联体建设及群众身边的新优质学校。
4.维护稳定。各学校要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加强正面宣传,要根据《湖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优化招生入学流程,简化招生入学手续,努力实现一网通办,特殊情况“只跑一次,只进一门”,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水平。要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家长咨询要认真回复,对符合条件的要迅速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解释,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招生环境,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
2024年孝感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