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4〕6号)和《句容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句教发〔2024〕2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句容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促进句容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2024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句容市崇明街道、句容市华阳街道、句容市黄梅街道户籍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和句容市城区符合条件的外来创业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原则
以户籍为前提,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指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住房)为依据,划分学区招生;若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没有合法固定住所,以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父母独立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三、学区划分:➤点击查看
四、招生安排
1.现场材料审核(8月1日—8月3日):
本市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监护人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出生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学区校进行资格审核(证件材料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使用入学对象监护人父母的房产或使用房产证复印件报名登记的,以及使用入学对象户籍直接报名登记的,由教育部门统一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产)。
城区符合条件的外来创业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携带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或当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句容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法定登记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在句容市正常参保缴纳满一年的社会职工保险凭证(截至2024年5月31日)、小学毕业证书和学籍卡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城区就近一所初中接受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意向到民办学校入学的适龄少年,可直接到学校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材料审核合格后由录取学校通知适龄少年监护人,按通知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招生报名的服务工作,热情接待家长,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宣传招生政策。各校要成立招生政策宣传咨询小组,设立咨询电话,认真做好咨询受理工作。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妥善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3.妥善管理招生信息。各校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须通过“镇江市义务教育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学校除了按规定公布报名入学办法、招生方案、监督举报电话、来访接待地址等信息外,严禁泄露学生及其家庭的个人信息(含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4.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要求,分时错峰做好招生工作,确保各项招生政策都能落实到位。如因政策执行不力、宣传不当、弄虚作假、材料审查不严、程序履行不实、造成工作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