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迎泽区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努力让每个符合迎泽区升学条件的孩子都能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区公办初中的资源配置状况和小学毕业生的数量、分布情况,合理确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招生计划、划分入学范围,统筹安排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为全区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初中学位。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探索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就读政策,即在坚持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的基本原则下,在非摇号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且一孩非择校入学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二孩享受同类情况优先录取,减轻家长接送的负担。继续积极稳妥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控辍保学、依法就读
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各类群体、按规保障
保障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做好组织入学工作。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1.九年一贯制直升
孟家井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
2.多校划片入学
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36中、37中原划片学校范围内按照原片区对口直升,其它中学学位及36中、37中空余学位,由各小学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升学。
填报太原五中、师苑中学(面向迎泽区招生)和36中、37中志愿的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小学毕业生须“双籍统一”。“双籍统一”即学生在迎泽区小学就读并具有本校一年以上正式学籍,同时学生户籍为迎泽区一年以上户籍。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1)中学片:太原五中
对应小学:青年路小学、区三实验小学、双西小学、迎泽街小学、大南关小学、东岗小学、双东小学、文新小学、青年路小学华润分校、青年路金太阳校区
(2)中学片:师苑中学(面向迎泽区招生)
对应小学:建设路小学、小五台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起凤街小学、校尉营小学、双语小学、云路街小学
(3)36中东校区、37中朝阳校区
马庄小学、港道小学、松侨小学
(4)中学片:36中、36中东校区、36中红旗校区、39中、市实验、52中
对应小学:东岗小学、文新小学、双东小学、仁杰小学、双南小学、起凤街小学、双北小学、区二实验小学、青年路小学万科分校、金色摇篮小学
(5)中学片:成成中学、15中、30中、36中红旗校区、37中
对应小学:校尉营小学、新西小学、三晋小学、海边街小学、云路街小学、桃园小学、双语实验小学
(6)中学片:36中、36东校区、成成中学、进山中学
对应小学:小五台小学、建设路小学、朝阳街小学、区第一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迎东小学
(7)中学片:15中、30中、36中、36中红旗校区、37中、39中
对应小学:双西小学、青年路小学、滨河小学、迎泽街小学、桃南小学、大南关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市第三实验小学、青年路小学华润分校
(8)中学片:36中、36中东校区、39中、37中朝阳校区
对应小学:山水城小学
(9)37中东山校区
对应范围:民政园小区业主子女
(10)37中诺德校区
对应范围:中铁诺德城小区业主子女
(二)本市外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对于户籍不在迎泽区但在迎泽区小学就读的太原市其他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如意向为继续在迎泽区初中学校就读,可按学校分配方案选报仍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志愿,如报名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数,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升学,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学位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需在7月8日8:00—7月12日18:00期间,登录系统进行“跨县(市、区)”就读申请。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根据升学人数、学校分布、学位情况等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届时将邀请公证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算机专家、部分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并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三)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升学办法
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凡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四)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升学办法
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迎泽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需在迎泽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3年6月30日前办理);③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3年6月30日前在岗);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五)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2.按规定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3.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
4.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太原市进山中学初中航天实验班确定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小升初分配。
四、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民办中学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二)迎泽区属地内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凡已被民办初中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育体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四)已转公的公参民初中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区属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要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对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省、市、区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优化政策措施、规范招生行为、强化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保障特殊群体等重点任务,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招生行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着力提升招生服务
各学校要进一步优化入学工作方案,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要公布招生电话,设立招生接待室,安排专人接待解答群众咨询。要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要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及时做好初一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区教育体育局将加大学籍监管力度,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正当理由从公办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四)严肃招生入学纪律
区属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规定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区教育体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