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安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除原件外)均为两份。
二、长安区户籍适龄少年入初中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小学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学籍信息表)。上述材料(除原件外)均为两份。
三、随迁子女入小学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三种材料:
1.居住材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长安区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期内),并提供和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
2.就业材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长安区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我市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材料。
3.户籍材料: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有效期内)。
上述材料(除原件外)均为两份。
四、随迁子女入初中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小学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学籍信息表),三种材料及其复印件(参照上一条要求)。
五、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见附件4)要求提供的规定材料。入初中的,还需提供小学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学籍信息表)。
2024年西安市长安区集体户籍、挂靠户籍、随迁子女及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审核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