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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丰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含招生日程)

2024-06-13 08:49:45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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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号)和《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合教〔2024〕93号)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4年长丰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入学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执行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十项严禁”等规定。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二)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教体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三)免试就近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或委托第三方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学区划分方案,按照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报名条件

  原则上,小学入学对象为入学年龄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应由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三、招生入学内容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时间。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从6月下旬开始,相关招生安排见附件1,具体各公办学校时间安排以学校对外公布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准。

  2.招生方式。2024年,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简称“网上招生系统”)开展招生工作,采取“线上登记录取+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2024年实现网上招生系统全县域范围使用。

  3.招生办法。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2。

  4.建立招生预警工作机制。各校要建立完善招生预警工作机制,属地政府、派出所、村居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对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据变化趋势的分析预测,对于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预警。

  (二)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时间。全县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安排见附件1。

  2.招生方式。民办学校统一通过网上招生系统,采取“线上报名、摇号录取”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3.招生办法。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保障入学权利。各校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号),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前提下,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和转学时,综合考虑同一家庭多子女入学情况,鼓励提供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服务。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校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县教体局将紧盯招生重要时段和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责任督学督导范围,适时开展督导。

  (三)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通过大数据查询或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全面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四)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要经由省教育厅制定出台或审批、备案。各校要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根据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

  (五)严惩违规行为。县教体局将对违规招生进行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依法处理。对于违规招生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或不予发放当年度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对存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违规宣传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给予责令整改、追究责任人责任等处理。

  (六)广泛宣传引导。各相关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校门口和微信公众号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和报名入学条件。要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咨询电话(附件4)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监督申诉等渠道。幼儿园、小学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提前提醒毕业班随迁子女家长办理或更换居住证;中小学要面向毕业班学生及家长全面宣传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增强学生和家长对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教育资助政策的了解,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附件:

  1.长丰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2.长丰县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3.长丰县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3-1.长丰县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

  3-2.民办学校政策优待人员子女范围及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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