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1.学生进行升学报名
凡具有南开区小学在学学籍且达到毕业合格标准的六年级学生(具有中国国籍),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初中入学信息登记并确认在津升学后,均须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升学报名。
2.相关九年一贯制学校完成“直升”工作
相关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选择“直升”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小学提出“直升”书面申请,不再参加本年度南开区初中招生其它阶段的录取。“直升”的学生将纳入招生学校总体计划。
3.学生填报志愿学校
在认真了解本区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后,小学毕业生可在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和区内民办学校中最多选报6个志愿学校,选报顺序由学生本人确定。
区内民办学校(以校号为序)分别为:25-南开翔宇学校、31-育贤中学、41-津英中学、54-美达菲学校、55-南开日新学校、57-翔宇弘德学校。
4.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随机派位工作
遵循“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按照学生志愿顺序,组织随机派位录取。
首先将学生第一志愿填报人数与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比较。对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学生直接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对于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计划考虑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当此类学生少于或等于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时,学生直接入学:当此类学生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时,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完成剩余招生计划的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所有志愿的录取工作。
现场随机派位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公证员、家长代表和中小学校长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与第二阶段招生。
(二)第二阶段
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将采取志愿征询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升入学区片内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区内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