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审核:6月29日至6月30日,户籍生、征转安置生、有房无户生、务工(经商)生的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对审核通过的发《审核结果告知书》;政策优待生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见本《通告》第四点)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严陵镇中心校南街校区)进行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发《审核结果告知书》。
(二)网上报名:7月1日至7月5日,现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下载“川教通”APP后选择“升招业务系统幼升小”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
(三)学校网审:7月6日至7月10日,招生学校在“升招业务系统”中对申请人上传的资料进行网上审核。
(四)正式入学:2024年9月1日。
材料要求
材料有效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申请人到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交材料内容
户籍生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姓名页,父母姓名页)。
政策优待生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姓名页,父母姓名页)。
2.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征转安置生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姓名页,父母姓名页)。
2.征转地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有房无户生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姓名页,父母姓名页)。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在严陵镇城区的住房材料,可提供以下三者之一: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②网签的购房合同和在该房居住产生的水电气缴费发票(水电气发票其中之一即可);③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和在该房居住产生的水电气缴费发票(水电气发票其中之一即可)。
务工(经商)生
按《威远县2024年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理办法》要求提供相应有效材料。